日前,山东省蓬莱市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洗衣机进行脱水操作时脱水缸爆裂引发的纠纷。
投诉 市民赵先生3年前在某商场购买一台双桶洗衣机。今年2月7日,在洗涤羽绒服进行脱水操作时,洗衣机脱水缸突然爆裂。赵先生当即打电话要求该洗衣机厂家的售后服务人员来现场,但对方答复说,洗衣机产品说明书中有警示,不能脱水紧袖羽绒服。赵先生查看说明书,发现没有这方面的内容。经过多次联系,售后服务人员到现场,告诉赵先生需支付维修零件等费用268元。赵先生不同意,遂投诉到蓬莱市消协。
结果 消协工作人员查看了赵先生提供的洗衣机说明书,确实没有警示说明。消协工作人员认为,《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储运中不能倒置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据此,厂家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厂方免费给赵先生修理洗衣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