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记者顾艳伟)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日前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共抽检40批次电子商品,1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商品标称品牌涉及laimi、索爱等。
今年7月份,广西区工商局在南宁、柳州、桂林、玉林4市抽取了40个批次的手机、便携式计算机以及手持式电子设备,并委托广东省通讯终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质量监测。检验依据共涉及10部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本次抽检共发现14批次电子商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为传导连续骚扰、球压试验(耐异常热)、放电性能、抗电强度等。据介绍,传导连续骚扰不合格的电子产品可能会影响其他共用电网供电的设备正常工作。特别是手机作为日常普及的消费类电子产品,一旦传导连续骚扰存在严重问题,有可能对家庭其他设备的正常工作产生影响。耐异常热不合格的电子产品在正常使用中,或因塑料件受热变形,造成带电部件移位、接触不良,引起触电或火灾危险。放电性能(包括充放电性能、高温放电和低温放电)主要反映电子产品的电池的实际容量,指标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信息通信类产品的待机和通话时间。据悉,本次检验中,共有6款产品放电性能不合格,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为谋利降低成本,使用低容量或低质电池芯,欺骗消费者。
广西区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尽可能选购知名品牌的电子商品,特别在选购手机时,要优先考虑知名手机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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