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通信 » 执法监督 >> 正文

执法监督

通信产品、电信服务、互联网服务仍是投诉热点
江苏消费网 (2015-03-18)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阅读:

  ■瞿正新 本报记者 吴采平
  记者从湖北省十堰市工商局发布的《2014年度12315工商咨询投诉举报热线数据分析报告》上看到,通信产品、电信服务、互联网服务仍是消费投诉热点。

◆投诉热点1
通信产品

  2014年通信产品类投诉从2013年第二位上升至第一位,共计414件,同比增长52.77%。
  通信产品类投诉的主要问题有:手机显示屏黑屏、无故自动关机、按键失灵;二手机、翻新机当新机销售,高仿手机冒充正牌手机销售;手机三包规定难以落实、售后服务不到位等。
  原因分析:一是手机消费需求量大,特别是低价位手机多,假冒、杂牌、水货等产品无法保证质量;二是手机市场和手机质量本身不够稳定,通信产品中充斥大量“黑手机”,致使消费者无法正确辨认真假产品,商家为牟取高额利润隐瞒产品真实信息;三是手机产品售后服务跟不上,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商家就推托责任,经营者经常以“消费者人为原因致手机损坏”为由逃避履行三包的义务。
  消费提示: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要认真检查手机主机、配件、质量合格证、三包凭证是否齐全;手机送修时,要注意索要并留存书面修理证明或记录,以免日后出现修理问题时造成责任不清,因证据缺失难以维权;经营者不履行法定义务、承诺、加重消费者负担的,如和解不成,可向辖区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直接向工商部门投诉。

◆投诉热点2
电信服务

  2014年,十堰市工商部门共受理电信服务类投诉259件,位居服务类投诉第一位,占服务类投诉的21.86%,同比增长90.44%。
  消费者投诉的问题包括:话费计费错误,拒绝办理携号转网,参加有奖活动产生的纠纷以及客服服务态度等。
  原因分析:日益增长的电信用户群体引发越来越多的投诉,同时由于电信增值业务市场潜力巨大,少数运营商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在经营中存在不规范行为,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缺乏诚信。
  消费提示:消费者在选择电信服务时首先要充分了解服务内容和收费情况,不要被眼花缭乱的套餐服务或省钱的噱头迷惑;其次要特别警惕不知情的或者捆绑收费服务项目;最后要保留好合同、业务开通等票据资料,以备发生纠纷时维权使用。

◆投诉热点3
互联网服务

  2014年,十堰市工商部门共办理互联网服务类投诉190件,同比增加101件,增幅最为明显,达113.48%。
  主要问题有:宽带服务跟不上,未能及时安装或维修;宣传网速与实际不符等。
  原因分析:一是硬件设备质量不过关,安装不到位,导致网速达不到宣传的效果;二是网络服务运营商缺乏严格的管理体系,从业人员未在承诺时间内提供服务。
  消费提示:一是安装宽带不要贪图便宜,应选择在正规通信运营服务商的营业厅办理;二是在签订服务合同时,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对有异议的地方进行书面明确;三是索要并保管好消费凭证,遇到消费问题及时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立即向12315工商咨询投诉举报热线及相关行政部门投诉。

编辑:刘军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