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安讯(游梅 记者周余涛)近日,陕西省大荔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成功调解一起新手机出故障的投诉,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14年2月25日,一位老年消费者来到大荔县工商局12315中心投诉。老人称,两个月前在县城十字酷派手机店花899元,购买了某品牌手机,没用一个月该手机出现故障,充不上电。老人把手机送至店内维修,工作人员拆封看过后,称需送至渭南市专卖店进行维修。过了几天后,老人接到经销商来电,称需支付维修费400元。老人认为自己购买的手机还在国家规定的“三包”期限内,商家没有理由让其付款,双方发生争执。
工商人员受理该起投诉后,及时与经销商取得联系。通过耐心细致地调解,双方和解,经销商同意为老人更换一部同价位的新手机,老人感到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