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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督

4起电信诈骗 险骗走50多万
江苏消费网 (2010-12-17)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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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冒充公安局、法院等国家工作人员,以事主银行贷款未偿还已立案为由,要求事主先偿还一定金额以减轻处罚,胁迫事主到银行将钱财存入犯罪分子提供的账户内,这是近日发生在苏州市的一种新型电信诈骗手段。12月3日至10日,4起电信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差点忽悠走市民50余万。为此,苏州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轻信陌生来电。

  被“法院” 忽悠

  两起电话诈骗涉案12万余元

  近日,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通过民警在110接处警工作中的快速反应,成功阻止两起电话诈骗案件,及时避免了事主经济损失共计12万余元。

  12月6日中午12时许,市民李某在家中接到一个自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称李某涉嫌洗黑钱,要求其重新办理一张银行卡,并将自己的钱全部转入新办卡内。李某便按照对方要求于17时至中国银行办理了一张新的银行卡,并存入10万元,后按对方要求开通网上业务,在李某回家上网准备转账给对方时被女儿发现,女儿劝阻父亲无效后报警。娄葑派出所民警接110指令后,迅速赶赴现场,当时李某仍在网上与对方联系,且不相信自己被骗。李某在民警耐心的解释下,明白自己被骗并放弃汇款。

  另一起“法院”来电的诈骗发生在12月8日。当天,市民倪女士接到一个“常熟法院”打来的电话,称法院发传票传唤其两次均未到庭,现要对其进行拘留,后又称其身份被人冒用涉嫌一起诈骗案件,需对其存款进行保护。倪女士情急之下相信了对方的话来到银行,准备将自己的2万元存款转入所谓的安全账户。工行东方花园分理处的工作人员在耐心询问其汇款理由时发现了问题,但倪女士仍深信不疑,坚持要汇款,银行工作人员遂拨打110报警。经民警耐心解释,倪女士终于明白自己误入了犯罪分子诈骗陷阱。

  被“警察”忽悠

  女子欲将30万移至“安全账户”

  12月10日下午,昆山市花桥派出所民警巡逻至该市花桥镇花园路昆山农村商业银行附近时,发现在该银行ATM自助取款机前排队的一名女子表情焦急,并不停地拨打电话,遂立即上前询问。经了解,该人叫陆菊英,40岁,昆山人。据其反映,10日中午,其在家中接到自称为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张伟警官的电话,对方称其身份证被一成都籍男子李强冒用,对方以此身份证在深圳诈骗现金116万元,警方已开展侦查工作,将冻结以陆菊英开户的银行卡内所有现金。对方称,为安全起见,建议陆菊英将家中所有存款转移至指定的“安全账户”内。没想到,陆菊英信以为真,携带存有30余万元的储蓄卡赶至银行准备汇款,在与对方联系时被民警及时制止。

  警方发布预警

  严防新型手段电信诈骗

  12月3日16时许,市民朱女士报警称:当天上午11时许,其接到自称是常熟公安局的电话(15919176×××),对方称其在银行办理的贷款未偿还,现已立案调查,并要求其先偿还一定金额以减轻处罚,后其至虎丘区浒关镇工商银行,在柜员机向对方账户(账号:622202360204044×××)转账人民币130000元,后发现被骗。

  “犯罪分子以事主银行贷款未偿还为由实施诈骗,更具有隐蔽性、欺骗性。”据办案民警称,此类警情的特点是犯罪分子冒充公安局、法院等国家工作人员,以事主银行贷款未偿还已立案为由,要求事主先偿还一定金额以减轻处罚,胁迫事主到银行将钱财存入犯罪分子提供的账户内,达到骗取事主钱财的目的。

  这类警情是前期电信诈骗手段的升级,为此,苏州警方要求各单位近期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通报此类新型手段诈骗警情的作案特点,揭穿犯罪分子骗人的伎俩,提高群众的自防意识。除此之外,相关单位要及时将案情向金融机构进行通报,落实柜面提醒责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及劝说解释工作,防止此类案件发生。陈莹 陈泓江

  ■相关新闻

  诈骗874万美元,嫌犯苏州落网

  昨天记者获悉,苏州警方近日协助常州市公安局破获一起案值874万美元的诈骗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在苏州市区一家酒店落网。

  12月7日上午11时许,苏州警方协助省厅和常州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在虎丘区狮山路世豪酒店内抓获诈骗犯罪嫌疑人郭鹏和李海鹰。32岁的郭鹏是南京市人,经警方调查,2010年8至9月期间,郭鹏和常州的李海鹰等人在无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以香港易衡贸易有限公司的名义与常州光宝集团签订原材料订购合同(在网上签订的合同),骗得光宝集团874万美金。

  目前,苏州警方正协助常州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一步审查。陈泓江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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