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将于4月15日正式实施。近日,记者从主城区电动自行车国标政策宣贯推进会上获悉,4月15日起,镇江市将不再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取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并严格车辆上牌制度,对既不符合旧国标、且不在我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的“超标车”发放临时号牌,过渡期限不超过5年。
根据《进一步加强电动车综合管理的通告》,“2019年4月15日前,凡符合旧国标且在我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准许在本市范围内销售;自4月15日起,本市范围内凡不符合新国标、未取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得出厂、销售”。市车管所相关负责人乔金标介绍,镇江市将进一步规范电动车登记上牌。“4月15日前购买、在用的无牌电动自行车,符合旧国标,并且在我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的,给予上牌;对在用的、不符合旧国标、不在备案目录的车辆,记录车辆和所有相关信息后,发放《备案登记信息牌》。”针对领取《备案登记信息牌》的电动自行车,我市将实行过渡期管理,暂定过渡期不超过5年,期满后不得上路行驶。
4月15日起,镇江市将对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核发全省统一的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不符合新国标的不予上牌,“新号牌是机动车牌的缩小版,也是以苏L开头,底色为绿色。”乔金标介绍,近期公安部门还将取消原先所有门店的带牌销售资质,并按照新的要求,重新核定发放资质。
据了解,全省将统一制定下发电动自行车号牌样式,启用全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并根据相关规定规范进行注册、转移、注销等登记业务流程。同时积极推广政务服务中心等代办登记有关业务,方便群众登记上牌。
如何判断车辆是否符合新国标?据了解,消费者可以通过检查产品是否标注CCC标志,并且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将施行“一车一码”,也可扫码查询。“根据规定,4月15日后,销售企业要通过店堂告示、在销售凭证中注明等方式,向消费者承诺所销售车辆符合国家标准,并且已列入电动自行车《公告》目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锁勇提醒消费者,新国标实施后,如果购买到或发现有违标车辆在售,可以拨打12315投诉和举报。 (俞佳融)
(电动车频道编辑值班电话:18205039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