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12月16日起召回以下车辆,共计650辆:
2016年7月14日至2016年7月31日期间生产的2016年款金杯750客厢标准型,共计83辆。
2016年5月10日至2016年5月24日期间生产的2016年款新海狮X30L客厢标准型(发动机型号DLCG12),共计232辆。
2016年7月8日至2016年7月31日期间生产的2016年款新海狮X30L客厢标准型(发动机型号DLCG14),共计137辆。
2015年5月31日至2015年7月31日期间生产的2015年款海星微货T20微货标准型,共计152辆。
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7月31日期间生产的2016年款海星微货T30微货标准型,共计46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的车身反光标识粘贴不规范,造成车辆夜间行驶时反光范围和面积偏差,存在安全隐患。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将按照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相关要求,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补贴或重新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消除反光标识反光范围和面积的偏差。
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挂号信、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车主。消费者可拨打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1856-789(手机或固定用户)及特约销售服务店热线电话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