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汽车·电动车 » 汽车维权 >> 正文

汽车维权

新车变成“二手车” 捷豹4S店涉虚假销售
江苏消费网 (2016-12-05) 来源:腾讯财经-京华时报
阅读:

  京华时报讯(记者韩天博)近日,市民陈先生刚购买一辆捷豹F-PACE跑车型SUV后不久发现,车载导航定位不准,车在行驶中存在抖动。此外,新车的销售记录显示,该车“车主”另有其人,同时,厂家早在今年10月7日就已经针对该型部分车辆发布过“维修行动”通告,而自己在购车前却一无所知。对此,4S店方面表示,此前的出售信息系己方虚报销售业绩所致,在刘先生购车时店方并未获知相关“维修行动”通告。目前,双方尚未就后续处理事宜达成一致。

  新车上路发出异响

  陈先生告诉记者,他于11月27日在北五环某路虎捷豹4S中心全款购买了一辆红色捷豹F-FACE跑车型SUV,总价51万余元。当时,他曾希望进行车辆试驾,但因时间问题未能实现,“因为我相信捷豹这样的大品牌,这是它第一款SUV,而且又是在正规的4S店购车,质量肯定有保障。”

  然而,陈先生刚把新车开出半个小时左右,就发现了异常。“我在机场第二高速上,就感觉整个车里面在嗡嗡地响。”刘先生说,当时其车速在100迈左右,车身出现了抖动,而且噪音非常大,又不知道具体来自哪个部位。陈先生当场给4S店打电话,工作人员称不应该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陈先生个人的感觉问题,“我也没太在意,觉得可能刚开新车需要适应。”

  此后几天里,陈先生逐渐发现新车的导航功能也存在问题,“我本来想定位北五环的一个地方,结果导航却显示在通州”,随后他查询了导航里的GPS信息,结果发现根本无法搜索到卫星,“我觉得这肯定是硬件问题”。

  提车前有另一购买者

  11月30日,陈先生将车开回4S店,并向工作人员反馈了相关情况。随后,4S店内工作人员查询了陈先生所购车辆的相关信息,并对车辆进行了检测,同时出具了“施工单”。

  在客户提供的“施工单”复印件上,记者看到上面记录了陈先生的个人及所购车辆详细信息。在“描述”一栏中,记者看到了包括“横撑杆发生咯吱声”、“后弹簧发出咯吱声”、“车顶天窗面板空气倒流板弹簧移位”等6条记录,且每条记录后均有以“K”打头的活动编号。

  而最让陈先生无法相信的是,工作人员现场通过联网查询的结果显示,该车的购买者并非陈先生,而是一名于姓购买者,且系统首次登录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陈先生随后与店方交涉,得到的答复是其购买的确为新车,而此前购买者的出现,系店方向厂商虚报销售业绩导致的。

  更让陈先生气愤的是,他在与4S店交涉过程中获得了一份编号K417的“维修行动”通告打印件。其中注明主题系“横撑杆发出咯吱声”,涉及车型、识别码范围均与陈先生所购车辆相符合。

  该通告内容中提及,“有限数量的F-PACE车辆可能在制造时偏离了工艺,在某些情况下,在不平整路面上行驶时,可能听到座椅后面的后轮拱区域发出咯吱声。经调查确定,车辆后面安装的横撑杆会摩擦到车身,从而导致在上述情况下发出金属噪音。”通告中注明,“未售出的车辆必须在将车辆交付零售市场之前加以修复”,并标明发布日期为2016年10月7日。

  据了解,该文件系捷豹生产厂商下发,发送范围包括所有国家、地区销售公司、授权维修厂和进口商(北美地区除外)。

  陈先生表示,自己的车辆是在该通告发布后50天之后购买的,而在购买前,4S店没有做任何告知,也没有进行返修,“再加上莫名出现的另一个‘买家’,这简直就是欺诈,谁都不会去买这样一台问题车。”

  虚报销售业绩拿返点

  昨天下午,涉事捷豹路虎4S店内一名工作人员在与陈先生的谈话中表示,系统中之所以出现其他人的信息,是因为该中心在之前的销售过程中虚报了销售数量。“我可以百分百的保证,这辆车绝对没有真正卖出去,绝对不是二手车。”该工作人员称,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通过向车辆生产厂家多报销售业绩,从而拿到更多的返点。

  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这种做法在行业内很普遍,已经是公开的秘密,“而且这款车刚上市,市场对其认识度比较低,所以也不太好卖,我们的压力也很大”。

  据了解,店方在虚报时使用的个人信息主要来自行业内部,且4S店方面也不会将此事告知“被买车者”本人。

  对此,陈先生认为,店方并不能证明他们所说的虚报没有构成事实上的购买,“如果他们说的不是真的,我们消费者也不知道”。

  对于“维修行动”通告发布50多天后,4S店仍未按通告采取措施,导致“问题”车辆在没有告知消费者的前提下被售出的情况,该4S店销售负责人刘先生表示,通告上注明的发布时间是10月7日,但店方直到11月30日之后才获知,“也就是说他(陈先生)买车之前,我们并不知道这个事情,所以不可能提前告知他”。4S店接到通知后已按要求对未售出车辆进行了升级,同时也通知了更早些时候售出车辆的车主,“但是否接受只能由客户做选择”。

  由于店方在虚报销售时将客户的购车时期提前,导致陈先生购买的车辆保险期已经过去半年。对此,店方已经向陈先生提出包括赠送“整车一年厂家延保”、“两次基础保养”等在内的解决方案,但由于不符合厂家规定的退车条件,因此,不能满足陈先生的退车要求。

  目前,陈先生已明确表示不能接受该捷豹路虎4S中心提出的方案,或将寻求其他解决途径。

编辑:刘军 施磊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