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初的想法,只是换一台新车就心满意足了”,谈起这一段维权之旅,让女司机周女士感触良深。去年5月15日,她在常宁市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台白色长安福克斯轿车,价格13.19万元。两个多月后,意外的在一家汽车美容中心进行清洗时,发现车前保险杠有二次油漆修补的痕迹。于是,立即与销售公司取得联系,双方确认保险杠有油漆修补痕迹。
为此,车主周女士要求为自己更换一台新车,但没有得到满意答复。汽车销售车公司拒绝换新车后,她只好在去年的7月30日愤而向当地消协投诉。当地消协通过前期调查和了解,并进行了调解,协助车主周女士提出为她免费更换一台新车的诉求。但该汽车销售公司并不同意更换,只同意更换前保险杠,并提供10次免费高级保养费用。
周女士和老公当即拒绝了这一调解要求,之后对维权索赔结果感觉非常茫然。法院判决赔偿“三辆新车”调解不成,周女士想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周女士咨询了专业律师后,律师告诉她按照新《消法》,“如果法院受理胜诉后,就可以达到退一赔三的效果”。通过专业律师的咨询和自己过对《消法》的学习,周女士信心更足。于去年10月12日,向该市人民法院提出了“退一赔三”诉讼请求。即退还购车款131900元,并依新《消法》规定,以3倍购车款赔偿损失395700元。
法院经过审理之后,一审判决认定汽车销售公司将事故车辆当新车卖给消费者,存在欺诈行为,依据新《消法》有关规定,判决退还购车款13.19万元,并按“1+3”赔偿39.57万元。周女士花13万余元买的新车,因为该车保险杠有油漆修补痕迹,通过依法维权,最终不但退还汽车款,还获得三倍赔偿近40万元。
最后提醒:
1、购买新车时一定要仔细检车,注意车辆外观和内饰与自己购买的配置是否一直,避免被无良车商“低配高卖。”
2、对与销售商宣传的库存车,特价车要多留一点心眼,仔细检车,最好请熟息该品牌车辆的专业人员一同验车,避免买到事故车、部分外观件修复翻新车。
3、如果买到问题车辆,一定要理性维权,咨询专业人士,取得充分的证据后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