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费我做主汽车销售价外收费消费体察活动”由上海市消保委统一抽调各区县消保委工作人员及志愿者,选择25个上海市场主流的汽车品牌,对4S店开展抽样消费体察,模拟消费者到店购车洽谈价格环节,比较厂方指导价与实际销售价格的差异及销售环节中的各类收费情况,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价格区间,收费提供服务内容,是否强制收费等四个方面。
此次活动,暗访70家经销商销售服务情况,可以发现汽车销售服务表里不一。虽然表面上服务态度较好、流程规范,但是对于一些价外服务费用的收取及服务内容,则回答的比较含糊。打闷包现象普遍存在,价格不透明,收费名目繁多,服务名不副实,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1、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
通过此次活动的反馈,不难发现消费者是无法直接通过经销商报的裸车价来对比销售价格。能做到价格明示的(即厂家车辆指导价与销售价格相一致的)有10家,仅占此次调查的14.28%,85.72%的经销商在指导价及实际售价间存在较大水分,造成消费者无法客观比较价格。
绝大多数4S店在销售中价格完全不透明,只有到签合同的时候消费者才能搞清楚大概要花多少钱。汽车是高度标准化的产品,完全可以通过价格比较进行选择,但实际上消费者完全没有比较的可能,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2、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在实际询价的体验中,仅有11家4S店是不收取除保险费、购置税外的其他各类费用,其余59家经销商存在不同程度地加收费用的情况。在本次活动中,发现了变相的强制消费和捆绑销售的情况,比较明显地反映在高端品牌上。销售人员在与志愿者洽谈时就表示如果不在4S店购买装潢的话,就不能享受车价的大幅优惠,意味着消费者不买装潢就不享受车价优惠,消费者为了享受车价优惠变相地被收取额外费用。
消费者在经销商处购车时不能自主选择裸车购买,在购车时被动的被强制要求购买附加各类服务。卖车应该是销售的车子,当然也可以附带一些服务,但应该明示,在没有明示的情况下捆绑服务而且不让消费者进行选择,显然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3、侵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在这次活动中,还发现存在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情况,在车辆销售中巧立名目变相加价。在志愿者询价的环节中,消费者支付除车价、保险、购置税外,还被要求支付各种名目的价外收费,如上牌服务费、杂费、综合服务费、管理费、报备费、检测服务费等诸如此类的收费。
当消费志愿者在询问有关项目收费时,销售人员直接或者较为含蓄的表明服务费包含的内容是PDI检测费、出库费、销售人员提成等。而在2014年时,市消保委、市价检局就PDI检测费已经约谈宝马汽车供应商及在沪经销商,指出PDI属经销商在商品交付前的应尽义务,不应以此为由向消费者收取费用。而实际的调查过程中,PDI检测费的收费名目由“PDI检测费”变为了“检测服务费”或“杂费”。
汽车销售价外收费现象已成为行业潜规则,消保委希望通过此次体察,敦促主机厂及4S店改变做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