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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行情

名存实亡 电动车“国标”该改了
江苏消费网 (2016-04-14) 来源:中国网-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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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北京、深圳等地对电动车的禁行、限行措施,引发了人们对电动自行车出行的再次关注。新京报记者发现,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还是17年前发布的,标准包括时速不超过20公里,重量不超过40公斤等。十多年来,随着消费者需求的转变,电动自行车生产技术升级改造,目前市场上几乎已找不到“国标车”。

  据中国自行车助力车专委会粗略统计,2004年电动车全国保有量为2000万辆;截至2014年,电动车保有量已达2亿辆。短短的10年时间,大街小巷上电动车增长了10倍。平均计算,除了孩童和老年人,几乎每人均有一辆电动车。这从一个侧面说明电动车与人们的出行和生活息息相关。而且从近年发展迅速的快递业来讲,更是这个行业普遍使用的营运工具。因此,此前深圳、北京对电动车的禁行、限行政策的出台,不仅给很多市民的出行、生活带来了不便,更是给相关行业产生了很大冲击。

  2014年11月初,广州市法制办对非机车和摩托车的“禁售”、“禁油”、“禁行”、“禁停”、“禁坐”等规定进行立法听证,引起各界人士的强烈反对,广州的民意调查中,有89.8%的人认为全面禁止电动车会给生活带来影响。北京、深圳对电动车的禁行、限行,想必是没有经过相关听证程序的。

  不可否认,电动车在方便了市民出行和生活的同时,也给管理部门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尤其是违反交通规则、引发交通事故、盗窃案件、火灾等等。有数据显示,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占全部交通事故的1/3,而这,成为了一些地方禁行、限行的主要理由,也成为了一些业内人士,当然也包括一些专家们支持禁行、限行的理由。

  显然,这个理由是不够充分的,也是不具有说服力的。我们试分析一下,目前我国机动车已超过了2.5亿辆,交通事故占到了全部交通事故的2/3,与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相比,这远远高于电动车,而且死亡人数和财产损失远远高于电动车。是不是由此就要对机动车采取禁行、限行措施呢?这有点奇谈怪论的味道!

  从近年各地对电动车采取的禁行、限行引发的争议看,其实是两个问题:一是管理问题,二是电动机标准问题。而后者从一定程度上又影响了前者。现在企业生产和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车,早就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标车”了——不管是速度还是重量。而17年前的所谓“国标车”标准早就过时了,企业不生产了、市场上没有销售了。但管理者却还是以这样的标准在管理——而他们管理的不是生产企业、销售商,而是使用者,这种做法本身就值得商榷。

  显然,对电动车的禁行、限行,受到影响的是最普通、最底层的老百姓。而这是一个非常大的群体。如果说有关管理者是为了城市交通安全、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的城市管理,那着力点应该是尽快修改早已名存实亡的电动车“国标”,应该是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应该是加快城市道路建设,应该是把电动车纳入城市交通管理范围,应该是给电动车以“路权”。这可能更加人性化,更显城市管理者的智慧和胸襟。

  值得指出的是,对电动车采取一禁了之的管理方法,是懒政、隋政、庸政,是管理手段的下下策! (易楚钧)

编辑:刘军 苏俊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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