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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醒

车险六种情形 以前不赔现在要赔了
江苏消费网 (2016-01-06) 来源: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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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车险不赔的,现在要赔了!重庆晚报记者昨日了解到,本月1日起,随着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从重庆等国内6个试点地区扩大到18个地区,保险公司对新车险的条款解读也更为细致。人保财险近日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以下简称新车险)与旧车险进行对比解读,重庆晚报记者梳理出6个与车主密切相关的问题,看看你是否知道答案。

  问题:若车主为其私家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新车险中的车损险及不计免赔率险,在保险期间内,因台风造成其车辆被淹而损失2万元,保险公司会不会赔?

  答案:要赔。

  释疑:与以前条款相比,新车险明确规定冰雹、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以及车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所导致的车损可获赔偿,对于该车主2万元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可以在车损险责任范围内赔付。因进水导致发动机损失,若投保了发动机涉水损失险,可以在该附加险责任范围内赔付。

  问题:若车主为其新买的私家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新车险中的车损险及不计免赔率险,保险期为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2015年6月3日,车主驾驶尚未上牌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失,保险公司赔不赔?

  答案:要赔。

  释疑:《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09版)》A条款将“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列为车损险的责任免除,而新车险将该情形从责任免除中剔除,纳入车损险保险责任。发生该情形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可以在车损险责任范围内赔付。不过,发生保险事故时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存在行驶证、号牌被注销,或未按规定检验、检验不合格等情形,则被保险车辆的损失属车损险的责任免除事项,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问题:若车主为其新购买的爱车投保了新车险中的车损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被保险人为其妻子,某日其妻子驾驶被保险车辆,在倒车过程中将在车下指挥的车主撞伤,车主的医疗费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答案:要赔。

  释疑:新车险将被保险人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列入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该事故中,车主的医疗费损失属于交强险和《车险示范条款》中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对于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医疗费用,其妻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内进行赔付。同时,新条款第四条约定,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问题:若车主将投保了新车险中的车损险的车辆停在路边,后发现车辆被撞造成损失,但无法找到责任人,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答案:要赔。

  释疑:新车险中的车损险条款约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无法找到第三方的,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如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上述情形,保险人将从赔付金额中扣除30%。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车损险的同时,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可在此附加险项下得到本应自负的30%的赔款。

  问题:若车主为其私家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新车险中的车损险,他在驾驶证丢失期间驾驶该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失,他就其车辆损失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赔不赔?

  答案:要赔。

  释疑:新车险并未将该情形列入责任免除。发生该情形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可在车损险责任范围内赔付。不过,发生保险事故时如果属驾驶人的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被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问题:若车主为其私家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新车险中的车损险及不计免赔率险,保险期间驾驶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失,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发现其驾驶证过期一个月,保险公司赔不赔?

  答案:要赔。

  释疑:《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09版)》A条款将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在“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情形下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失列为车损险的责任免除,而新车险将该情形从责任免除中剔除,纳入车损险的保险责任。发生该情形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可以在车损险责任范围内赔付。不过,发生保险事故时,如果驾驶人无驾驶证,或属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被保险车辆的损失属车损险的责任免除,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由重庆晚报记者 李栋 采写

  全责车保额不足 车主可代位求偿

  若车主为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新车险中的车损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及不计免赔率险,在驾驶车辆过程中被其他车辆追尾,经鉴定对方车辆全责,但对方车主投保额不足,拒不赔偿,怎么办?

  改革后的商业车险赋予了投保车主一项新的权利,即代位求偿。投保车主如遇车祸且对方全责,对方车主投保额不足或拒不赔偿,投保车主可让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然后由保险公司负责向对方追偿。

  精神损害抚慰险

  三种情况不赔钱

 

  按照新车险规定,车主在购买商业车险时,可以自愿选购一款新的附加险: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

  精神损害险是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的附加险,已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或车上人员责任险的车辆可以购买这款附加险,且该保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发生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免除责任。

  首先,根据被保险人与他人的合同协议,应由他人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其次,未发生交通事故,仅因第三者或本车人员的惊恐而引起的损害。例如,司机李四采取急刹车避免了发生交通事故,同时,并未对路人张三造成任何身体伤害,但张三还是被突入其来的情况吓出一身冷汗,这种情况张三是不能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保险赔偿的;第三,怀孕妇女的流产发生在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30天以外的。(万里)

编辑:朱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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