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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权

盘点汽车十大投诉热点 这些坑人伎俩该咋防?
江苏消费网 (2015-12-16)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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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汽车销量日益增长,围绕汽车消费的纠纷也逐年增加。今年汽车业有什么热点及消费纠纷呢?本期《车天下》封面新闻,用数据和图表展现了江苏省汽车消费投诉情况,本篇则是通过分析所受理的真实案例,归纳了今年汽车行业投诉的热点,由权威专家作出消费提醒和维权建议,确保为消费者提供权威的消费参考。现代快报记者 张雷 张曦 倪泳

  热点之一

  变速箱质量问题

  “汽车质量怎么越来越差?”许多车主都有这样的疑问。变速箱作为汽车的重要部件,发生故障的表现有很多,如不能正常换挡、手动变速箱打齿轮、异响、漏油等问题,存在安全隐患。

  南京车主孙先生于2013年4月在南京某4S店买了一辆车, 质保是5年10万公里,现在汽车的变速箱漏油,且有异响问题。他向店方反映,店方则称是人为损坏不予处理,消费者投诉该4S店要求其履行质保义务,免费为他更换变速箱。

  在质保期内发生这样的情况,多属于变速箱设计缺陷或者质量问题,4S店往往推卸责任,加上鉴定难,事情往往不了了之。快报车天下提醒消费者,遇到此类事情应及时向有关工商、消协、仲裁委等部门进行投诉,并且要特别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车辆故障图片等。

  热点之二

  加价提车谋取利益

  “不加价就不给提车”,不少消费者向快报反映在购车时遇到过这种堵心事儿。南京市民段先生在南京某品牌4S店订了台车,并签了合同。然而当他去提车时,商家却要求段先生加价提车,并且强制要求段先生购买导航和皮座椅。对此,段先生非常气愤,认为这是严重违约。

  记者调查发现部分4S店在销售热销车型时,往往是采取加价方式谋取利益。对此,江苏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加价提车属于价格欺诈行为,可处5万-50万元罚款。消费者如遇到这种情况,可注意取证并向相关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权益。

  热点之三

  隐蔽的欺诈销售

  车市进入微增长的新常态,车不好卖了,库存车就好似烫手的山芋,厂商急于甩出去。

  今年10月3日,市民王先生在南京中升一汽丰田4S店订了一台棕色锐志,当时店方还附加赠送了不少东西和免贷款手续费,并承诺车子是今年5月份出厂的,但实际出厂日期是4月21日。后来,王先生向4S店反映,但店方态度恶劣,表示“不买就算了”。王先生气愤之余,向快报车天下投诉称该4S店将库存车当新车卖,涉嫌欺诈销售。后记者联系到该4S店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当时销售顾问口误,车子是5月份进的店,而不是5月份生产的,”并表示愿意向王先生道歉,为其调换一辆十月份新出厂的车。

  尽管没有官方明确规定超出生产日期多久,车辆即属于库存车,但在汽车行业内部,它一般是指出厂后超过3个月还没有销售出去的汽车。针对这类汽车,很多厂商会通过优惠、促销等手段来销售。

  热点之四

  利用订金套住购车者

  顾客来看车时先花言巧语劝说其缴纳订金或定金,将顾客套住后,再要求其由4S店代理上牌或办保险,如果顾客不同意,要想拿回已付的钱,非常困难。如此卖车在南京一些4S店已经成了老套路,且屡试不爽,不少消费者吃了这样的哑巴亏。

  今年1月27日一位姓孙的顾客在南京某4S店交纳5000元订金,后来消费者不想继续购买汽车、提出退订金被拒绝。

  实际上,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许多顾客由于交纳了订金或定金,跟对方耗不起,只好就范。专家提醒消费者,现在的汽车买卖合同都是销售商事先拟好的格式合同,很多条款的制定都是有利于销售商一方的,因此,在签合同前,消费者一定要认真审查合同的内容条款,防止合同陷阱。

  热点之五

  零部件以次充好

  在汽车维修中,配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普遍存在。据业内人士透露,很多4S店在汽车维修中声称使用进口或原厂配件,但实际以国产配件冒充进口配件、以副厂配件冒充原厂配件,甚至使用“三无”汽车配件等行为。

  2014年7月11日,李先生投诉称其一某品牌高级轿车在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受到损坏,到昆山该品牌4S店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共计22万余元。后在行驶过程中,又出现异常。为慎重起见,李先生到苏州某司法鉴定所进行了检测,检测费用2万元。经鉴定,该车散热器总成、风扇罩、左侧雾灯安装支架、前保险杠孔盖与原车编码不一致,雾灯总成非原厂配件;左前纵梁变形锈蚀不符合标准要求,存在安全隐患。

  江苏省消协汽车投诉站专家表示,由于大多数车主并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汽车4S店维修环节的不透明,造成消费者知情权很难得到保障。消费者如果在4S店权益受到侵害,应尽可能保留好相关证据向消协反映,消协将协同工商部门根据情况进行查处。

  

 

  投诉热点之六

    刚换了活塞环车子又趴了窝

  2014年国内汽车召回方面,全年共实施召回185次(含儿童汽车安全座椅1次),其中,涉及发动机总成缺陷共实施召回45次成为第一,约占2014年召回总次数的24%。

  日前,马鞍山市民唐先生的汽车发动机出现了问题。他多次到南京4S店修理,而4S店只同意更换发动机内的活塞环且不能享受延保。然而更换了活塞环后没过多久,发动机又出现问题,车在路上竟然熄火发动不了,最后被拖到4S店,一检查发现发动机内的其他部件又坏了,过了六七天才修好。唐先生希望能享受延保或换发动机,但4S店不肯答应。

  消协专家表示,发动机问题主要涉及异响、漏油等。发动机漏油情况,会引起机件损坏,一般属于轻微故障,但不排除少数的严重故障和致命故障,它会威胁到汽车的安全性和车上人员的安全,应及时解决。

  投诉热点之七

    4S店合格证拖着不给

  近年来,经销商压着合格证拖着不给消费者的现象屡见不鲜。记者发现,由于车市比较低迷,不少经销商资金压力越来越大,合格证质押成了融资的重要方式之一,甚至有的经销商通过反复质押合格证套取资金,而消费者新买的车子因没有合格证就如同“黑户”,上不了牌。

  今年 4月20日,南京的先生买了一辆某自主品牌的SUV,合同上写了5月10日帮其上牌,但经销商却一直拖着不给办牌。由于临牌已经过了1个月,唐先生没办法上路,于是又去申请了临牌延期,但过了一个半月,再也延不了了。这时候4S店还是告知没办法上牌。唐先生通过销售了解到,经销商可能是将合格证质押了。

  江苏创盈律师事务所严震律师提醒,消费者一方面在选购新车时应当对汽车经销商做前期了解,另一方面在购车合同中要明确提车时必须附随汽车合格证的要求,尽量提高提车付款的比例以及汽车经销商违约时的法律责任。如果在实际提车时车辆不具备汽车合格证及其他上牌必备文件则拒绝接收和付款。

  投诉热点之八

    4S店延迟交车,拒不退订金

  “钱早就付了,却迟迟无法提车”的情况越来越常见,严重影响消费者购车愉悦指数,而维权艰难更是让消费者耗尽心思。

  日前,南京消费者王女士定购了一辆汽车,价款39900元,合同里约定了取车日期。王女士现场交付订金1000元,该公司开具了一张盖有该汽车销售公司用章的收据。结果提车当天,王女士被告知需延期候车或加价调换其他车型。

  消协专家表示,《消法》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以及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投诉热点之九

    乱收费,消费者购车伤不起

  随着消费基数的增加,汽车消费纠纷也大幅增长。记者梳理投诉案例发现,汽车销售中存在的巧立名目收费问题日益严峻。

  沈先生称,他在苏州一家4S店订购一辆“吉普自由客”汽车,付了1万元预付款,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沈先生看到合同上有一项“上牌综合费8280元”,“上牌综合费”明细中包含“商检费”和“出库费”,当时没在意。后来他得知商检费和出库费应由商家承担,不能强加给消费者,于是上网查询,结果确实如此。沈先生投诉要求4S店免除这笔费用。

  专家表示,《消法》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该案例中销售商擅自约定收取“上牌综合费8280元”的不诚信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投诉热点之十

    零部件以旧充新太坑人

  当前,无论是社会上的汽车修理厂还是汽车4S店,在提供维修服务中,以旧配件冒充新配件的行为常常让消费者猝不及防。

  日前,郭先生在徐州某4S店买了辆车。后来,新车发生了追尾事件。郭先生遂把车送进了保险定点的邳州翔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维修,一个多月后取回。因为新车需要保养,郭先生在两天后把刚修好的车开到了徐州东风4S店保养,却被告知车里面有的配件没给换全,有的没换新件。

  郭先生随即要求仔细查看一下之前的维修结果,却发现了更多的问题。郭先生第一时间找到邳州翔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指出了维修中存在的问题。但该公司的维修人员表示,有不满意的地方可以再次维修,但是不会退还维修费用。由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郭先生遂到消协投诉。

  消协专家表示,《消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这些权利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容侵犯,汽车维修企业明知其提供的配件存在瑕疵,却通过签订协议限定消费者的权利或者事前不告知等方式,免除自身应依法承担的责任,其行为属于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可向当地工商、消协等相关部门举报反映。

编辑:朱成林 翟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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