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2月1日讯 (记者 李爽) 昨天,记者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从今天开始,江苏将在苏北五市推广使用第五阶段车用乙醇汽油,在全省推广第五阶段车用柴油。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有效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根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和《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江苏省政府发布通告,决定自2015年12月1日零时起,在徐州、连云港、盐城、淮安、宿迁市行政区域的加油站(点)销售第五阶段车用乙醇汽油,在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点)销售第五阶段车用柴油。调整后,我省92#国V汽油与92#国V乙醇汽油价格为5.77元/升,0#国V柴油为5.34元/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