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的电动自行车质量监测公告显示,有6个批次电动自行车质量不合格,标称商标涉及健王、欧乐、鹰之杰、畅扬、艾奇。
日前,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流通领域对标称江苏、山东、天津3个省、直辖市的34家企业生产的34个批次电动自行车开展质量监测。依据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重点检测了最高车速、制动性能、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整车质量、把立管静负荷、脚蹬间隙、鞍座调节夹紧强度、绝缘性能、制动断电装置、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等10项指标。主要问题是,6个批次最高车速、5个批次整车质量、4个批次把立管静负荷、2个批次脚蹬间隙和1个批次欠压过流保护功能指标不合格。
对本次监测发现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天津市场监管委表示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停止销售,并依法进行了处理。
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继续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请及时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