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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行情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要过安全关
江苏消费网 (2013-04-15)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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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任震宇
  “从2002年启动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制定,到现在已经10年多了,目前在第十一稿修订基础上已完成了报批稿草案,即将送审,具体什么时候出台还不得而知。”近日,在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国际铜业协会联合主办的“电动自行车消费大家谈”座谈会现场,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余世光在谈起电动自行车国标时十分感慨。
  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一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保有量大国,截至去年底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经超过1.42亿辆。随着电动自行车越来越重,跑得越来越快,“什么样的车才能算电动自行车”成为各方博弈的焦点。1999年出台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20公里,重量不超过40公斤。而2009年我国出台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将设计时速20公里以上,重量在40公斤以上的归为电动轻便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引起很大争议。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修订意见稿中将把电动自行车分为3类。”余世光告诉记者:“第一类是智动型,要求其重量不超过40公斤;第二类为助动型,整车重量限定为50公斤;第三类为全电动型,整车重量不超过55公斤(皆为不含电池重量)。”
  “之所以要将电动自行车分为3种类型,是因为随着社会发展,对电动自行车需求不断细分。”余世光进一步解释:“智动型适合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消费者使用,主要用于短途出行、娱乐运动,它轻巧便捷,但必须像骑普通自行车一样蹬踏电池才供电,但骑起来会很轻松;助动型适合在道路情况较好的城乡接合部以及二三线城市,既可脚蹬也可用电行进;全电动型行程最远,主要用于道路条件较好,出行距离较远的农村。”
  据余世光介绍,修订意见稿中,电动自行车设计最高时速统一为26公里,“这个速度也是经过广泛调研,吸取国外经验,结合国内实际,反复折中定下的,原来我们想定30公里左右,但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太高,最后定到这个数字。”
  针对目前广泛存在的电动自行车拆改限速器以提高速度现象,余世光表示,新国标将要求强制安装全封闭、不可拆除的限速器,限速器中的传感器一旦感应到速度超过26公里,电池将自动断电。
  此外,新国标草案还要求每辆车在出厂时设置一个15位数的编码,如同汽车发动机号一样,相当于该车的“身份证”。新国标修订意见稿中的技术条款从旧国标的34项拟增加到54项,涉及安全的标准条款就增加了16条。
  从2002年启动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修订,迄今已近十一年。谈到新国标迄今仍未出台的原因,余世光表示,主要是交通管理部门对于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隐患顾虑较大,希望规定更严格的限制条件。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道路交通安全教研室主任刘建军向记者表示,作为一种交通工具,目前电动自行车其实处在一种无保护的“裸奔”状态。“不少人强调国外对电动自行车的扶持、鼓励政策,但往往却忽视了国外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的严格要求。比如会要求电动自行车使用者必须上牌照、上保险,骑行时必须戴头盔,还有对速度、重量的不同限制等”。
  刘建军指出,电动自行车是否安全,不能仅仅按照交通事故上报数据来统计,因为需要上报的电动车交通事故多为造成重大伤害甚至死亡的事故,而一些后果轻微的交通事故不会上报,但这部分事故数量很庞大。因此对电动自行车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在通过国标进行一些技术限制的同时,还应该在管理上出台配套措施,比如要求使用者需上牌上保险等。
  据余世光透露,目前电动自行车国标在第十一稿修订基础上已完成了报批稿草案,即将送审,“希望今年年内能正式出台”。

编辑:薛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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