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汽车·电动车 » 汽车中心 » 汽车业界 >> 正文

汽车业界

汽车 有时比战车更厉害
江苏消费网 (2012-08-17)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阅读:

■本报记者 谢莉葳

汽车伤人不分敌友

  2585万——这是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20世纪全世界死于交通事故的总人数,这一数字比死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人数还多。

  100:1.2——20世纪全世界共生产了约22.35亿辆机动车,这相当于每100辆车下线,就会夺走了1.2人的生命。

  130万——这是世卫组织公布的本世纪初每年全世界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相当于每年一个米兰市从地球上抹掉。

  在以“提高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为主题的第六届中国道路交通安全论坛上,与交通打交道30多年的长安大学教授、北京市交管局原副局长、总工程师段里仁,结合大量珍贵的数据、图表和图片,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课。

  一串串触目惊心的数字足以说明,道路交通事故正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命安全。在人类非正常死亡中,交通事故所占比例最大,高于自杀、暴力、溺水和战争。“汽车同时也是一种伤人性交通工具,它比战车厉害,战车杀人只发生在战争时,只发生在战场上,只杀敌人;而汽车杀人不受时间、地点和敌、我、友的限制。”一位法国专家一针见血地指出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危险性。

非机动车方致死率偏高

  弱势群体成为交通事故的主要受害者,也是我国交通安全的一大特点。在我国,作为交通强者的机动车驾驶人是发生交通事故的最主要元凶,而作为交通弱者的行人、乘车人、骑自行车人和骑摩托车人占了交通事故总死亡人数的近90%。

  2006年的数据统计显示,英国交通事故死亡者中81%为驾乘人员,英、法等国均在70%以上,而我国这一比例仅占10%。与会专家们建议,在中国行车,尤其要提倡照顾交通弱势群体。

  经济活跃程度似乎与交通事故发生率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般来说,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往往与一个国家的公路公里数、GDP、机动车保有量和人口增长,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呈正比。金砖国家(印度、中国、巴西、俄罗斯、南非)2010年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约占世界一半。

  值得庆幸的是,我国从2003年起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出现下降转折点,死亡人数在10万人以下。2011年共发生交通事故21万起,死亡人数已降至6.2万人。尽管如此,这一数字仍位居世界第二,仅次于印度。

“四E”为安全行车护航

 “四E”是段里仁教授演讲中提到频率最高的一个概念,所谓“四E”即教育(Education)、工程(Engineering)、执法(Enforcement)和急救(EmergencyCareandFirstAID)。

  一个奇怪的现象是,虽然2010年中国交通事故致死率为20.43%,美国为1.46%,日本为0.54%,但是受伤人数美国却是中国的8.7倍,日本是中国的3.5倍。为什么美日交通事故死者少、伤者多呢?“急救跟上了,把本来要死的人给救活了。”段里仁教授指出,事故发生后,及时救援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以日本为例,日本有一支庞大的急救救助专业队伍。根据2007年的统计,日本的781个消防总部设置有1467个紧急交通救助队,全国共有救助队员23902人,共有急救医院和诊所4565所。

  有资料显示,交通事故重伤者在30分钟以内得到救助的,生存率可以达到80%,60分钟以内可以达到40%,而90分钟以内只能达到10%。

  应当看到,随着各地执法力度的加大,超载、超速、酒后驾车、不佩戴安全带、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帽等现象已经越来越少,但段里仁认为,执法还可以更科学一点,“比如在我国迟延缴纳罚款须支付滞纳金,而英国伦敦规定14日内缴纳罚款的,可以享受50%优惠。同样是罚款,奖励早交显然比惩罚晚交执法效果更好。”

  工程设施方面,段里仁强调人本化,认为任何交通事故都是由于交通环境的突然变化而交通参与者又不能适应才发生的。他播放的幻灯片中出现某地一个下坡急转弯,这里曾是事故高发路段,最多时一年死了七个人。而自从在入弯处加装了限速丘和警示牌后,车速明显降低了,事故避免了。老百姓都说,几千元能救七条人命。

  此外,一些先进的汽车安全技术,可以对由于疏忽导致的尾随相撞事故、由于疲劳驾驶导致车道偏离刮蹭事故等,提前报警和制动进行干预,避免事故发生,或将伤害降至最低。
  
交通伤亡应上升至国家公共卫生高度

  如何最大限度地降低汽车对人造成的伤害?尽管参加道路交通安全论坛的专家学者来自五湖四海,但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的代表,都一致赞同,若要减少交通事故,首先要提高国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是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非法驾驶、酒后驾车、行人闯红灯等行为随处可见”,公安部交通科学管理研究所高岩表示,由于宣教工作的滞后,缺乏系统性,我国现阶段无论司机还是行人,文明交通习惯尚未养成。

  “路权意识的确立必须社会化”,段里仁教授反复提及意识和理念的重要性,强调交通参与者要尊重别人的路权,交通规划、设计者和管理者要重视行人路权,任何人不能无端占用道路交通设施,侵犯路权。

  即使事故率低如日本,交通安全计划仍以安全教育为首,其次才是科技研发和道路状况改善等。在日本,道路安全教育已提升到国家层面,面向社会所有人开展,这是值得中国借鉴的成功经验。为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日本政府制定交通安全计划,从1952年开始每年开展春秋两次全国交通安全运动,一直延续至今62年,从未间断过。
  专家们建议,应当从国家层面把道路交通伤亡视为一个如同“非典”或“禽流感”一样的公共卫生问题,大力提倡树立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编辑:孙林美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