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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检测体系 车内空气更清新
江苏消费网 (2012-03-16)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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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标志产品认定过程中,将把标准(注:《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中规定的限值考虑进去。”

  ■本报记者 张 震/文 董芳忠/摄
  “环境标志产品认定过程中,将把标准(注:《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中规定的限值考虑进去。”3月12日,在以“减少车内空气污染,确保汽车消费安全”为主题的关注车内空气质量研讨会上,国家环保部科技标准司标准处处长裴晓菲表示,环保部正在进一步提升标准的应用范围,以后在政府采购和绿色产品认证方面,要让更多消费者、让更多满足环保要求的汽车企业得到实惠。
  目前,我国已进入汽车社会,汽车让很多消费者有了“移动的家”,汽车给消费者带来了更多的便捷和快乐。然而,不容忽视的是车内空气污染却严重威胁消费者的消费安全,成为困扰广大消费者的一个突出问题。
  据悉,世界卫生组织已明确将车内环境污染、高血压、艾滋病等共同列为人类健康的十大威胁之一。“车内环境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第一类是化学成分,最常见的是对人体神经系统的影响,较为严重的显性症状是引起头疼。”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总医院呼吸科副主任丁新民表示,长期在车内接触超标的有害物质,比如甲醛,还会导致免疫力低下、容易感染,严重的话可能会致癌。
  随着国家环保部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以下简称 《指南》)3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内消费者对于车内空气污染备加关注。
  谈到《指南》出台的背景,裴晓菲表示,车内空气污染问题很严峻,必须要把这个问题提上议事日程。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随着消费者对车内装饰美观的追求,汽车生产厂商和汽车装饰厂商对车内做了很多甚至是过分的装饰。但同时,由于使用材料更为繁复,再加上汽车密闭性越来越高,因此车内污染问题也就越发突出;二是国内确实有一些汽车生产厂商和装饰公司为了降低成本而采用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装饰材料,导致部分车型车内空气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三是消费者对自身健康关注度的提升与车内空气质量感官体验较差之间形成了越来越突出的矛盾。“如今,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和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使得因车内空气质量而引发的消费纠纷也日益增多,保障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已迫在眉睫。”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副司长许新建在会上表示,应加强对车内空气质量的监督和检测,增加车内污染物的监测项目,制定车内污染物限值,以客观反映我国车内空气质量状况,推动我国车内空气质量污染的防治。许新建同时呼吁,汽车厂商应高度重视车内空气污染问题,努力提高研发水平、改良生产工艺、采用环保材质,自觉为消费者提供更高品质、更加绿色环保的汽车产品。
  不可否认,《指南》填补了国内机动车车内空气质量标准的空白。但“刚刚实施的《指南》只是一个推荐性标准,约束力不够,应该上升为强制性标准。”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董祝礼表示,要不断完善车内空气质量评价体系,将原材料的申报和使用、动态车辆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等纳入进来;同时,应将车内空气质量与汽车生产准入挂钩,对车辆生产厂家的新车室内空气质量提出强制性要求,并建立相应的惩罚机制,将车内空气质量好坏作为选购车辆的一个重要参考指标。
  作为安全、环保理念的积极倡导者,沃尔沃汽车一直全力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健康清新的驾驭环境。沃尔沃汽车研发部副总裁沈峰、沃尔沃汽车车内空气质量体系IAQS总监AndressAndersson与大家分享了沃尔沃汽车领先的车内空气质量理念与科技。他们在会上介绍,自2001年,沃尔沃汽车就成立了专门的车内空气管理部门,在车内空气质量控制领域走在业界最前沿。
  21城市消费维权联席会议轮值主办城市,南京市消协秘书长钱立根在此次研讨会上透露,下一步,南京市消协将联合北京、上海、香港、澳门等21城市消协共同开展车内空气质量比较试验,并将发布比较试验结果。
  钱立根表示,希望通过开展这项工作,能使广大消费者及时、全面地掌握各款车型的车内空气质量状况,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健康权得到充分保障。

编辑:杜澄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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