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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湖轮胎道歉缺乏诚意 国家标准待提高
江苏消费网 (2011-03-30)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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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 鹏/文郝 军/摄

  3月21日下午,锦湖轮胎全球总裁金宗镐、中国区总裁李汉燮正式向消费者发布道歉声明,承认“天津工厂的确存在不按照公司内部标准进行生产”的事实,称公司已经对天津工厂相关管理负责人进行了免职,并表示将对天津公司没有按照内部标准生产的产品实施召回。

  这与此前通过微博发布的拒不承认产品质量问题的第一份声明相比,锦湖轮胎的态度出现了180度的转变,但仍然有很多重要的信息,没有对消费者以及社会公众进行充分的披露。

  除了召回还要赔偿

  虽然曾一度“嘴硬”的锦湖轮胎终于低头认错,但其在中国消费者心目中已经失去了信任。连日来本报连续接到许多正在使用锦湖轮胎的消费者来电,有人询问锦湖轮胎所存在问题的辨别方法,有人询问是否该将4条轮胎全部换掉,还有的消费者则是继续向记者反映锦湖轮胎出现的开裂、鼓包等问题。

  河北车主王小姐告诉记者,自己的伊兰特悦动已经开了快两年,从来没有注意过轮胎是什么品牌的,后来看到锦湖被媒体曝光,才发现自己在用的正是锦湖轮胎。“证实了自己的轮胎品牌后,我很害怕。后来听说锦湖轮胎要召回,于是立即联系了4S店,但4S店说还没有接到厂家的通知。”王小姐告诉记者,现在她每天开车都提心吊胆的,根本不敢提速。

  除了像王小姐一样表示担忧的,更有一些消费者认为,锦湖不但要对问题轮胎实施召回,而且还应给予用户相应赔偿。“召回问题轮胎是理所应当的,除此之外,锦湖还应对所有消费者给予赔偿,因为锦湖故意在轮胎生产过程中掺假,属于欺诈。”北京消费者田先生对记者说。而包括向本报投诉的消费者在内,众多消费者提出,锦湖轮胎应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给予消费者双倍赔偿。该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锦湖道歉引发质疑

  而就在几天前,锦湖轮胎还曾质疑曝光媒体的判断标准,称“生产线都严格遵循标准进行生产作业,简单通过视频中添加不同胶料的数量就判定我司违规操作并不准确。”然而,面对巨大的媒体舆论压力和来自各界的一片声讨,锦湖轮胎绷了不到一周,态度发生变化,发出声明称将召回问题轮胎。然而如何启动召回,锦湖轮胎在第二份声明中表述得并不具体。

  按照锦湖轮胎的第二份声明,其将在确定锦湖轮胎(天津)有限公司没有按照公司内部标准生产的产品范围后,申请召回,同时将通过经销商在内的所有网络,对有质量问题的轮胎进行快速处理。而就此两点,很多业内人士提出了质疑:首先,违规批次自己说了算,锦湖轮胎会不会自己划定一个违规批次范围,从而降低召回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其次,倘若被媒体曝光的天津工厂内部生产标准有问题,那有什么理由让公众相信其长春、南京工厂的产品就一定没有问题?再其次,所谓“快速处理”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方式?能快到什么程度?锦湖轮胎也没有说清楚。很显然,一个没有提及召回产品数量和范围、召回具体时间和步骤的召回声明,难让公众信服。不禁让人怀疑锦湖轮胎道歉的诚意。

  整车厂连带责任撇不开

  作为中国汽车轮胎配套率第一的生产商,锦湖轮胎已在中国建立四大工厂:南京、南京TBR、长春和天津工厂,年产能达到2345万条,其中包括子午线轮胎1045万条,国内不少主流厂商都大量使用锦湖轮胎。而据不完全统计,锦湖轮胎在中国汽车市场目前的保有量不会少于1000万辆。

  而当锦湖轮胎因使用大量返炼胶遭媒体曝光后,众多汽车企业纷纷出来表态,忙着与锦湖划清界限,有的说已将新车装配的锦湖轮胎全部更换,有的则说自己虽然使用了锦湖轮胎,但不是天津的锦湖,而是长春、南京的锦湖等。

  从表面上看,轮胎是锦湖生产的,责任要锦湖一家背,而一些业内人士则认为,众多整车厂也不能完全撇开责任。之所以有众多汽车企业愿意使用锦湖轮胎,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于降低成本。从车价上看,锦湖轮胎所配套的车型大多在10万元区间以内,不少企业敢于大量使用,看中的就是锦湖轮胎的低价格,而锦湖方面正恰恰迎合了整车厂能省则省的“第一需求”。从另一个角度讲,消费者的钱又没有付给轮胎企业,而是进了整车厂的口袋,出了问题,整车企业至少应该负有连带责任。

  ●记者手记

  标准落后难辞其咎

  在中国家用汽车的发展史上,锦湖轮胎并非初犯。早在2007年,本报就曾报道过锦湖轮胎存在的质量问题;2008年,锦湖轮胎的鼓包和开裂问题更是成为一些车主论坛上的热门帖。2009年5月,国家质检总局对锦湖轮胎点名批评,再次引起了公众的关注,也把人们对轮胎质量问题的关注推向了高潮。

  锦湖 “出事”,整车企业跟着 “吃瓜落儿”。可整车厂则抱怨消费者对低端车型的价格太敏感,不得不采购价格低廉的轮胎。而轮胎配套商也在抱怨整车厂价格压得太低,货款一拖就是半年,根本无利可图。如此恶性循环,导致对轮胎成本的控制丧失了底线。

  按理来说,所谓的“底线”应该就是国家标准,而一旦国家标准定得太低,“底线”也就成了形同虚设。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当前国家标准的严重滞后是导致轮胎质量问题频现的一个重要因素。

  轮胎对于汽车行驶安全格外重要,因此应该设立非常严格的产品质量标准,如轮胎的强度标准、滚动阻力标准、噪声标准、耐久性,以及抗湿滑能力等。然而我国目前执行的轮胎质量标准还是1997年发布的标准,多年来未曾有过任何改变,已经严重滞后于目前汽车和道路的发展速度。这与国外的水平整整相差了10年。以美国和欧洲为例,2007年就已经提高了对轮胎的测试标准,测试速度由原来的每小时137公里提高到了160公里,耐久性试验里程也从原来的3000公里提高到了4080公里,同时还要求测试脱圈、老化和透气性等。

  由此看来,要在汽车市场上消灭问题轮胎,除了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健全法律法规,以及轮胎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外,提高国家标准,提高产品质量的底线更为重要。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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