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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权

购买“老年乐”车型不符 工商调解退车
江苏消费网 (2010-12-02)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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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讯(通讯员李宁 包莉)山东省蒙阴县工商局蒙城工商所日前接到王先生投诉,他本想在摩托车经销商石运忠处购买一辆轻便三轮车,经销商称没有现货,需要到蒙阴县城的代理商处购买,王胜江表示同意。车买回来后,是一辆车价3900元的兰盾牌三轮摩托车。消费者王胜江将车骑回家后,才知道该车需要挂牌,并需取得三轮车驾驶证才能上路行驶。然而到相关部门咨询后得知,根据法律规定,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不能参加驾驶证的考试,因此,购买的三轮车无法正常使用。

  王先生找到经销商并与其协调,希望能够退货,但是经销商多方推辞,不予退货。于是,王先生来到12315举报站进行申诉。执法人员与经营者取得联系,核实详细情况,进行调查协调,经多次协调和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经销商将3900元钱退还给了消费者,对此调解结果,消费者表示十分满意。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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