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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权

事故车整容后以新车价卖出被认定欺诈
江苏消费网 (2010-11-23) 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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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由女士花了近30万元买了一辆奥迪A4L新车,但此后却发现该车曾发生事故并维修过,在与经销商协商未果后,她将其起诉到法院。昨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东升法庭判决经销商构成欺诈,应给由女士退车并双倍赔偿车款等64万余元。 

  去年11月11日,由女士为家庭自用在天润汽车贸易公司订购了一辆白色奥迪A4L汽车,并于今年1月交付了全部车款,将车提走。随后有懂车的朋友发现该车曾出过事故,车内有明显的维修痕迹。由女士立即到天润汽车贸易公司处询问此事,该公司承认车确实发生过事故,但是却不同意赔偿。 

  由女士认为,天润汽车贸易公司已经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因此起诉到法院,要求该公司双倍退还购车款56万余元,并赔偿她车辆增值税、购置税等购车损失87133元。 

  庭审中天润汽车贸易公司称,尽管该车曾在出厂前因地面积雪打滑,与另一辆车发生事故,但公司已经对受损的部位进行了修复,并经过安全检测,该车出厂时已符合合格产品的标准,因此不同意由女士的诉请。    

  法院认为,由女士作为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天润汽车贸易公司在向她销售汽车时,没有将实际情况告知,侵犯了她的知情权,已构成欺诈。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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