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多数汽车厂家规定的车辆质量保证期为两年/6万公里,然而李先生买了不到一年刚跑了2万公里的高尔夫竟然无法在店内做质保了,买车所在的4S店因该车未在指定4S店内完成第二次保养而告知车主已经没有质保权了。
李先生称在购买时,商家并没有提出此项质保条件,并且说明书里也没有提到,对商家的做法极为不满。律师表示,必须去4S店质保的行为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
案例回放
焦点
只能选指定4S店保养
李先生去年购买了高尔夫,在经过第一次免费“首保”后,并没有服务人员告知他接下来的“二保三保”都要到4S店完成。4个月后,李先生对车辆进行“二保”时去了自己朋友开的一家汽车维修店而并没有继续选择去4S店。上个月,当李先生再来到4S店做保养时却被突然告知“车辆已经没有质保了。”商家的理由是,李先生没有去规定的4S店做保养,视为自动放弃质保权。李先生表示,对于此规定并不知情。
焦点
“漏保”车主自负后果
该4S店售后服务部的付经理在接待李先生表示,“在质保期内,消费者不一定要到买车的这家4S店做保养,但一定要到使用说明书或保养手册内罗列的厂家明文规定的4S店做保养,否则我们视为‘漏保’,这意味着消费者放弃质保权。”同时,付经理不否认自家的售后人员可能并未提醒李先生要到4S店保养。但是,在李先生出示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里并没有出现“如果‘漏保’视为放弃质保权”的相关条款。
记者调查
商家:相关规定说明中体现
记者从金沙江路的某汽车品牌4S店的售后服务人员处得知,质保条件在消费者买车时就会告知消费者,而且相关规定在使用说明书中也有体现。“车主买车时应该都仔细阅读过说明书。”售后服务人员告诉记者。由于没有仔细阅读说明书等资料而“自行”漏保的消费者,大多数4S店的售后维修都表示无法进行补偿。
车主:说明中难寻质保条件
记者在一停车场对13名车主进行了简单调查,发现这些车主中只有1人仔细阅读车辆使用手册。大部分车主表示没有注意到使用手册上必须去4S店维护的信息,只是通过4S店的销售人员才获得质保条件的相关信息。另外,一些车主在记者提醒后,阅读保养手册,发现并没有“如果不去4S店维修就取消质保资格”的条款。
调查结果>>>质保设限很普遍
记者在对上海
根据4S店的说法,质保期内不能随意选择保养店。随后,记者又翻阅了各厂商的维修保养手册,只有一部分厂商在说明书或保养手册中明确地提到“若保质期内不去指定4S店保养则视为自动放弃质保权”,而其他厂商的保养指导中均未提到此规定,质保条件仅通过销售人员在消费者购车后以口头形式传达给车主或者根本不提及。
专家观点
观点
只以潜规则形式出现
质保条件制定无依据
对此,上海汇业律师事物所的吴冬律师认为,作为汽车企业在设定的质保期内不应该设立相应的条件,也不能随意更改消费者的质保权力。
即使有必要设立附加质保条件,也必须明确告之消费者。比如,在购车合同中写入质保条件,而不应作为一种行业潜规则,仅仅通过口头通知方式来传达。这样不但对消费者的权力有所侵害,而且非常容易引起纠纷。
观点
质保条件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