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黄女士向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反映,自己购买了某品牌的车辆,提车后第4天,晚上下了一场大雨,她在早上用车时发现车里充满了水蒸气,主副驾驶座的座椅完全湿透,车内也残留了不少水,经查看后发现天窗玻璃上有道裂缝,雨水顺着裂缝流下去,因为晚上没有及时发现,车子在雨水里浇了一整夜。她向4s店反映了这个情况,4s店也拿不出有效的解决方案,车子才开了几天就出现这种质量问题,让她对车辆质量产生不信任,要求市场监管局协商处理。
工作人员与4s店负责人了解情况,负责人表示,以前也没有碰到过这种情况,但是4s店在交车时对该车辆状况经过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才交到黄女士手中,现在双方无法厘清责任,天窗玻璃到底是原本就损坏还是在黄女士用车几天过程中损坏无从考证,公司拿出的解决方案就是为黄女士免费维修。黄女士表示,车子内部泡水后不能保证是否对车辆产生影响,万一后期出现什么问题,会对行车安全造成影响,不能接受该公司的解决方案,想要更换一台新车。
工作人员向双方解释,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车身的主要零件出现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以要求更换或退货。现在黄女士的车辆天窗玻璃损坏,不在可以更换或退货的范围内,但是新车出现玻璃损坏问题,销售方也不能排除自身责任,应该按照三包规定为消费者提供相应的维修服务。后经协商,双方达成一致,4s店免费为黄女士更换天窗玻璃及前座坐垫,并且为黄女士延长三年保修期。(朱硕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