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南京安吉名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起动用铅酸蓄电池案
【基本案情】2015年6月,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南京安吉名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起动用铅酸蓄电池进行了质量抽样检验。经检验,该电池的“标志、-18℃低温起动能力项目”不符合GB /T5008.1-2013《起动用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标准规定的要求,被判为不合格商品。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消费警示】建议消费者在选购时,一是应该按照自己的实际需要购买,不盲目迷信品牌。二是最好选择在汽车领域市场占有量较大、市场口碑较好、售后服务网点较多的品牌。三是要保留好购物凭证,在出现质量问题的情况下能较为便捷地维护消费者自身的权益。
案例2、:南京欧尚超市有限公司应天西路店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
【基本案情】2015年6月,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南京欧尚超市有限公司应天西路店销售的8批电动自行车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显示,格林豪泰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R201Z)和美可达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R12Z),因“最高车速、制动性能(干态)、整车质量、脚踏行驶能力”项目不符合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规定的要求,被判为不合格商品。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消费警示】一、大品牌的电动自行车从安全质量到品种式样都明显优于杂牌电动自行车,建议消费者多了解产品品牌,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后再购买。二、电动自行车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消费者不要购买无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无证产品质量更难以得到保证。
案例3、南京金桥装饰城银河装饰材料经营部销售不合格智能座便器案
【基本案情】2015年6月,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南京金桥装饰城银河装饰材料经营部销售的菲时特卫浴牌规格型号为M24112005(1000W)的智能座便器进行了质量抽样检验。经检验,该电子坐便器因“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项目不符合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标准、不符合GB4706.53-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坐便器的特殊要求》标准规定的要求,被判为不合格商品。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消费警示】消费者在选购时可以选择商品上有“CQC”标志的产品,电源线和插头上应有国家强制认证编号,以保证安全性符合国家认证要求。对于没有注明厂家、地址、电话及商标的三无产品,千万不能购买。
案例4、南京市栖霞区和润万家生活超市龙潭加盟店销售不合格双肩背包案
【基本案情】2015年4月,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南京市栖霞区和润万家生活超市龙潭加盟店销售的标注为振东袋业有限公司生产、商标为酷仔王子的双肩背包(玫红);标注为河北利斯德曼手袋厂生产、商标为利斯德曼的双肩背包(粉色)和标注为高碑店市文青手袋厂生产、商标为利斯德曼的双肩背包(藏青)等三个批次的双肩背包进行了质量抽样检验。经检验,上述商品振荡冲击性能、标签、标识等项目不符合QB/T1333/2010 背提包标准规定的要求,被判为不合格商品。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消费警示】一、购买时要查标识,看包装。产品的标识、标志、标签是产品的生产、经销者给出的包括产品规格、性能、使用方法等方面的必要信息,用于指导消费者合理选购和使用。因此产品的使用说明是生产和经销者对消费者质量承诺的标志,反映了企业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因此消费者可直接查看产品使用说明来判断产品质量的水平。二、要加强自我保护维权意识。消费者购物不可轻信广告,对于不了解的商品,不要匆忙购买。购物一定要索取购物发票,遇到纠纷应及时向工商部门或消协等投诉,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共同来监督和规范市场。
案例5、南京华德美居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雨花店销售不合格空气净化器案
【基本案情】2015年4月,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南京华德美居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雨花店销售的“源森态”牌型号为YST-666的空气净化器进行了质量抽检检验。经检验,该空气净化器因“可触及危险运动部件”项目不符合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和GB4706.4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标准规定的要求,被判为不合格商品。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消费警示】消费者在选购空气净化器商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有正确标注的产品使用说明,即GB4706.1、GB4706.45和GB/T 18801的有关内容。二、商品上面的标志是否容易辨认,是否易操作。三、注意查看是否带认证标志等。 四、对于标有洁净空气量(CADR)数值而无对应的污染物种类,或标有去除率而无对应试验体积和净化时间的空气净化器产品,应谨慎选购。
案例6、南京协众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汽车配件案
【基本案情】2015年3月,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南京协众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规格型号为47770-50090汽车线束(右前衬块磨损指示片线)和规格型号为04466-48130(4类)、04466-22190(4类)、04466-60140(4类)、04466-33180(4类)后盘式制动磨擦片组件五种规格产品进行了质量抽样检验。经检验,上述汽车线束因“端子与电线的连接”项目不符合QC/T 21906-2014《汽车电线束技术条件》标准规定的要求,后盘式制动磨擦片组件因“指定摩擦系数的允许偏差”项目不符合GB 5763-2008《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标准规定的要求,被判为不合格商品。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消费警示】建议消费者在选购汽车线束时,要查看产品的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标注了标准中规定的产品信息,包括汽车线束应附有不易脱落的明显标志,产品标志的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或适用车型、制造厂或商标、制造日期或代码等。
选购刹车片时要注意:首先要看产品包装,正规企业的产品包装印刷清晰,盒子表面印有生产许可证的编号、指定摩擦系数、执行标准。不合格产品的包装,可能只有英文字母没有中文标识,没有指定摩擦系数、产品标准、印刷也不清晰。其次看刹车片表面质量,正规企业生产的刹车片表面质量均匀,喷涂均匀,沟槽规范。
案例7、江浦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南京星甸加油站销售不合格车用柴油案
【基本案情】2015年6月,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江浦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南京星甸加油站销售的车用柴油(V)0号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经检验,该车用柴油因“十六烷指数”项目不符合GB19147-2013《车用柴油(V)》标准规定的车用柴油(V)0号要求,被判为不合格商品。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消费警示】消费者在选购石油制品时,应注意以下四点:一、外观:无论汽油还是柴油,正规厂家生产的往往颜色较浅,呈淡黄色,清澈透明。二、气味:无臭味等异味。三、标号选择:要根据自己车辆的性能等使用说明书的内容选择所需要使用的标号。四、尽量到国有的大型加油站去加油,它们的油品基本来自大型炼油企业,工艺流程比较先进,质量有保证。
案例8、江苏省大公自行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自行车案
【基本案情】2015年4月,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江苏省大公自行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永久牌(26寸公主女车、26寸永久铝合金减震变速山地车、24寸永久芭蕾小姐女车)和凤凰牌自行车(26寸凤凰变速山地车、20寸凤凰折叠车、26寸凤凰玛斯特男车、24寸凤凰芭蕾小姐女车)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经检验,上述自行车商品因反射器等项目不符合GB 3565-2005标准规定的要求,被判为不合格商品。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消费警示】消费者在挑选和使用自行车商品时,要注意:一、选择知名企业的商品,并要按照个人身材高矮和使用习惯来选择合适的车型。二、勤保养善检查。三、勤更换免隐患。自行车在正常使用过程中,涉及轮胎、车闸等易损件磨损到明示磨损刻度时需要及时更换;在维修时,尽量选择专业维修或购买优质的零部件,避免不当维修产生后遗症。
案例9、南京永琦建材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陶瓷片密封水嘴案
【基本案情】2015年4月,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经济开发区龙藏大道12号红太阳工业原料城A2-604的南京永琦建材有限公司销售的陶瓷片密封水嘴(型号规格:S305-1 抽样基数8只)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经检验,该陶瓷片密封水嘴的金属污染物析出(铅)不符合GB18145-2014《陶瓷片密封水嘴》标准规定的要求,被判为不合格商品。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消费警示】一、看表面:水龙头表面一般都做了镀镍和铬处理,正规产品的镀层工艺要求比较高,表面的光泽均匀,光亮度高,无毛刺、气孔、以及氧化斑点等等。二、凭手感:上等水龙头主要部件壳体一般是由黄铜铸造的,黄铜纯度越高电镀质量越好,表面电镀层越不易腐蚀。次等产品会在某些地方使用合金材料和工程塑料代替以降低成本,这样使用寿命和质量会大打折扣。建议选购时尽量选用黄铜材料制作的水龙头。优质的水嘴转动顺畅、灵活,无明显的滞止感或顿挫感。三、摸边角接缝:好的水龙头边角无毛刺、锐利棱角,打磨圆润光滑,此外主要零部件间的接缝结合处也是非常紧密,不会有任何松动感,给人浑然一体的感觉。
案例10、高淳县漕塘供销社生产资料门市部销售不合格化肥案
【基本案情】2015年5月,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高淳县漕塘供销合作社生产资料门市部销售的科邦牌规格型号13.5-13.5-13.5含氟(中氯)50KG的复混肥料进行了质量抽样检验,经检验,上述复混肥料氯离子的质量分数项目不符合GB15063-2009《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标准规定的要求,被判为不合格商品。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消费警示】消费者在选购肥料过程中,首先要做的是注意肥料名称、规格、等级、净含量、总养分含量、单养分含量、加入微量元素含量和其他添加物,选择标注清楚的商品。另外,还要看包装袋上是否标注生产许可证号和肥料登记证号,因为肥料是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不符合许可证条件的企业是不能随便生产的。购买肥料时一定要看清楚肥料包装上有无生产许可证证号和肥料登记证号,这样不但能保护自身利益,对那些无证生产、坑农害农的不法企业也是一种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