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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消保委约谈市供水企业 律师点评格式合同
江苏消费网 (2016-03-04) 来源:江苏省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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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8日下午,苏州市消保委召开苏州市供水企业格式合同经营者约谈会,苏州市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周旭东、苏州市消保委副秘书长邹一敏、苏州市3·15消费维权律师团团长、江苏丰云律师事务所主任鲁云亮、江苏丁晓农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藏祝文、媒体记者和苏州市供水企业代表出席约谈会。

  邹一敏向与会者通报了“1月18日,江苏省消协经过严密调查,对供水这一公共行业格式条款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点评,其中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包括扩大企业自身权利、免除企业自身责任、排除企业客户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等情况。她指出,点评中指出的问题,苏州供水企业的格式合同中全部存在,希望苏州供水企业能够认真反思。

  周旭东向与会者通报了2015年苏州市便民服务中心受理的60万件投诉中,涉及自来水方面的投诉411件中的典型案例,主要存在没有及时通知,信息不对称,造成断水,交违约金;价格、计量、过户等问题。他希望供水企业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积极整改。

  鲁云亮、藏祝文律师以其渊博的法律知识,精准、到位地对苏州市供水企业格式合同进行了点评,指出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需要调整和修改的条款,让企业代表心服口服。律师与企业代表积极进行互动,气氛非常热烈。

  与会企业代表表示,他们回去后,一定向总经理汇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非常渴望苏州市能够有一份全市统一的规范化的供用水格式合同示范文本。

  邹一敏希望苏州市的供水企业能够认真对照《江苏省供用水格式合同点评》中的六个相关问题,认真排查,有相似问题的,要在2月5日之前签字确认,2月20日之前拿出一个积极的整改意见,并落到实处;对于存在的问题,拒不整改的企业,江苏省消费者协会要提起公益诉讼。

  邹一敏希望会后,苏州的供水企业可以派出总经理和法务人员,与鲁云亮、藏祝文律师一起就供用水格式合同的条款,进行逐条的研究和探讨,达成共识,制订一份全市统一的规范化的公平公正的供用水格式合同示范文本,使企业和消费者有规可依,共同遵守。

  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为消费者建立消费纠纷快速和解通道。消费者可以在该平台了解消协组织发布的投诉曝光、案例分析,学习新《消法》,也可以通过平台投诉维权,查询投诉处理结果,还可以查询企业的特殊承诺等。

编辑:朱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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