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发展下,微信、微博上零门槛、覆盖广、效率高、定位准的新媒体广告宣传营销方式应运而生,随之产生轰炸式的“垃圾信息”和虚假、诈骗、色情等营销广告,造成消费者的经济财产和人身安全的损失,个人消费信息及隐私被大量泄露,为广告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
日前,淮安市工商局接到一起微信公众号涉嫌发布虚假信息的投诉举报。投诉举报人称自己手机订阅的淮安某医疗机构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诊疗广告信息中声称邀请北京专家博士来淮亲诊,而后发现所谓的北京专家并非博士,也未拥有高超的诊疗技术,涉嫌属于虚假宣传。该局立即深入调查并约谈了该医疗机构负责人,对相关违法证据进行技术采集固定,证实投诉人所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因该案没有产生任何广告费用,无法适用于《广告法》,针对移动互联网新媒体广告的新情况,该局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中关于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相关规定着手进行违法行为,确认该医疗机构已经涉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对这一新型涉嫌虚假广告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发布该则广告并将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目前处于行政处罚告知阶段。
自2014年6月起,淮安市工商局已将微信、微博、公众号、Wifi链接广告等移动终端媒体列入监测范围,累计监测该类广告693条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26条次,违法率为3.75%;其中已责令整改23条次,立案调查3起,调解纠纷2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3万元,进一步遏制了虚假违法广告的发布行为,有效净化了全市广告市场环境。(徐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