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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严禁协会商会擅设收费项目
江苏消费网 (2015-04-09)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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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集中用半年时间开展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内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专项行动重点在全国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主要涉及行政审批前置、市场监管和准入等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挖掉乱收费的“病根”。

 

此次常务会议提出了五项具体清理举措:

 

一是对去年中央和地方政府确定取消、停征和减免的600多项收费规定进行自查、督查,必须落实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变换名目继续收取,尤其要落实好对小微企业、服务业、保障性住房、高校毕业生就业等减免收费基金的政策。

二是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越权设立的涉企收费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坚决纠正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行为。

三是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收费全部取消。严禁行业协会商会打着政府旗号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严禁强制企业付费参加会议、培训、展览或赞助捐赠等行为。

四是取消政策效应不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政府性基金,整合重复设置的收费基金。对政府性基金收费超过服务成本,以及有较大收支结余的,要降低征收标准。

五是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涉企收费建立清单,社会公布,清单外一律不得收费。强化举报机制,对乱收费的典型行为要曝光,并严肃追究责任,决不让各类违规收费“野蛮生长”,使广大企业不受滋扰、致力发展。

 

解读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路线图”——

严立规矩 遏制“任性”收费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并为这一部署明确了“时间表”与“路线图”。

立规矩、建机制。国务院通过一揽子的硬举措,从治本角度坚决斩断乱收费的“黑手”,为创业清障,为企业减负。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集中半年时间全面清理涉企收费,有“时间表”,也有“路线图”。国务院会议用“凡”“一律”“全部”“严禁”等字词给涉企收费立下严格规矩,明确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越权设立的涉企收费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涉企收费建立清单等。

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常务会议称,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收费全部取消。严禁行业协会商会打着政府旗号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严禁强制企业付费参加会议、培训、展览或赞助捐赠等行为。

对此,北京悟天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程海告诉记者,加入协会应该是协商自愿为主,但有些协会收费却没商量,不缴费就不能加入协会,有些考试、年检就无法通过,而协会提供的服务却很有限。

“此次提出规范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也就是规范‘红顶中介’收费,这是很有针对性的,直指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研究员王怀宇说。

近些年,国家曾多次发文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但乱收费仍屡禁不止,一些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甚至改头换面,沉渣再起。

一位从事煤炭深加工的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开始国家推动煤炭行业清费立税,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已经推行,但很多杂七杂八的费用还是在收,涉煤收费清理的力度还是不够。

2013年以来,中央层面累计取消、停征、减免了4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每年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约920亿元;地方层面也取消、减免了一大批本地区设立的收费项目,2014年,全国各省区市累计取消收费就超过600项。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对这600多项收费规定进行自查、督查,防止乱收费沉渣再起。

编辑:朱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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