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市场监管 » 广告监管 >> 正文

广告监管

江苏工商网络交易监管收效显著 网店数全国第三
江苏消费网 (2013-11-12) 来源:本网
阅读:

    一、当前江苏网络购物发展的情况

江苏位于中国电子商务最活跃的长三角地区,作为经济强省,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不断提升,网上交易呈现出快速发展态势。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江苏省网民总数为3952万人,列全国第2位;江苏省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0%,列全国第8位;江苏网民的网络交易类应用持续增长,网购用户达2102万人,占网民总数五成以上,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0.3个百分点,2012年度全省网络交易平台的交易总额达到4199亿元。全省经营性网站17万家,其中交易平台200多家。据相关机构发布数据,江苏网民通过支付宝网上支出金额约占全国的8%,排名第5位;江苏网店数量排在全国第三,占全国网店总数的9.75%。随着网络交易的快速发展,江苏出现了中国制造网、苏宁易购、365地产家居网、同程网、中邮快购网等一批在全国比较有影响的大型网站。

 

    二、目前工商部门在网络经营主体准入方面的规定

根据201071日实施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本着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的原则,在网络经营主体准入上,江苏工商部门采取了比较积极灵活的政策:

一是对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网站、以及其他经营性网站,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经营资格;

二是对自然人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开设的网店,不强制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但应当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这样,既鼓励自然人从事网络交易,又确保可以将网上的虚拟主体还原为现实主体,及时准确的找到当事人。

三是对规模较大的网店,从提高信誉度、扩大经营规模的角度,鼓励、引导其办理工商注册登记,逐步规范准入行为,维护网络经营秩序。

 

    三、近年来工商部门开展网络监管工作情况

为切实规范网络交易秩序,近年来,江苏工商部门积极履行监管职能,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建立了一个平台:即网络交易监管信息化平台。

针对网络交易这一新兴领域的特点,按照以网管网的思路,在2010年,建立起了全省统一的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包括江苏工商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服务网站和内部的业务系统。监管平台主要有四个功能:一是通过发布网络交易行业动态、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经营性网站查询、受理网络消费申诉等,为网络消费者和经营者提供服务;二是建立全省经营性网站主体库,及时完善网站信息;三是针对当前消费者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开展网上巡查,及时查处网上交易的违法行为;四是发布网络购物的相关消费警示,引导公众科学、理性消费。

2、发放了一批营业执照电子副本。

保障网络交易安全的首要任务是确保虚拟主体还原为真实主体。为此,省工商局于2011年开始,以发放营业执照电子副本为重点,积极推动网站电子标识公开工作。所谓网站电子标识公开方式,就是在网站主页面的醒目位置嵌入工商部门统一设置的红盾标识,点击后显示其营业执照电子副本的内容,从而使营业执照电子副本成为企业在网络中的身份证。截止去年底,全省公开电子标识的网站已经超过16000个,其中发放营业执照电子副本1000个,有效督促了网站亮照经营、规范经营,受到了网络经营主体和广大消费者的普遍欢迎。

3、出台了一个规范:《江苏省网络交易平台管理规范》

网络交易平台是网络交易比较集中的区域,参与人数较多,影响面较大,是我们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去年10月底,省工商局出台了《江苏省网络交易平台管理规范(试行)》,从经营主体准入、交易商品(服务)准入、内部管理制度、信用管理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五个方面,对江苏省内的网络交易平台和网店在网络交易中的责任和义务给予进一步明确,从而逐步推动实现两个自律,即平台自律和网店自律。

4、发起了一个倡议:构建诚信网络购物环境的倡议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旺。今年38日,苏宁易购、中国制造网、京东商城、同程网等30家省内知名网站齐聚南京,发起了构建诚信网络购物环境的倡议,倡导守法经营、诚信自律、公平竞争、合作共赢。我们也希望通过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共同构建安全诚信的网购环境,打造江苏网商的整体品牌。

5、建立了一个机制:苏浙沪网络监管协作机制。

网络交易作为一种新型经济,网络主体的多元化、经营的跨区域性,给工商部门监管提出了新的课题。仅靠工商部门,用传统的理念和方式进行监管,已难以适应网络经济的特殊监管要求。为此,去年底,苏浙沪三省市工商部门建立了网络交易监管协作机制。协作机制中明确了8个方面的合作内容,包括日常协调、信息交流、数据交换、市场准入、信用体系建设、违法案件协查、电子合同共享、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希望通过这一协作机制,能够在长三角地区形成相对统一的监管规范,促进地区电子商务的发展。

 

四、工商部门维护网购消费者权益所做的工作

为消费者提供放心的网络购物环境是我们的基本职责。近年来,全省工商系统针对网络消费这一新热点,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开展“12315进平台活动。在做好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这五进的同时,逐步延伸维权触角,加快推动了12315进平台、进网站。3月初,专门出台了《12315进网络商品交易平台工作规范》,指导省内交易平台和大型网站建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为消费者提供维权绿色通道,提高网络消费维权的效率。

2、加强了行业诚信制度建设。对网络交易而言,因为是在虚拟环境下从事的交易活动,诚信建设尤为重要。去年,省工商局指导苏州局制订出台了三个标准,即、网络交易平台、经营性网站、网上交易经营户(网店)3个诚信指标,并在相关网站进行试点推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将适时出台全省统一的网络交易主体诚信评价指标,对省内网商尤其是网购平台的信用情况进行客观评价。

3、完善售前、售中、售后相统一的维权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不仅仅是事后的救济措施,对于网络购物来说,售前的审核把关、售中的严格管理和售后的服务保障都十分重要。省工商局积极鼓励、指导网络交易平台规范交易准入、逐步建立先行赔付、规定期限内无条件退货等制度,尽量提前预防纠纷,减少纠纷。

4、依法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针对当前网络交易中出现的问题,去年省工商局开展了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网络违法经营案件。据统计,去年全省共责令整改网站1929个,查处违法案件297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1件,规范了网络交易秩序。今年4月下旬至6月下旬,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省工商局在全系统组织开展重点网络商品交易网站专项检查工作。行动期间,全省共检查网站 6282个,其中C2C 72个、B2C1490个、B2T151个;发现问题67, 行政处理 61件,其中行政处罚 41 件。(宫商轩)

编辑:刘军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