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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涂改营业执照 靖工一公司领3万元罚单
江苏消费网 (2012-12-26) 来源:本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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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靖江一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600万元,因招投标资质需要,该公司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将其涂改为1600万元,日前,该公司擅自涂改营业执照的行为被靖江工商部门查获。

 靖江工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2009年,该公司由三个股东分别出资成立,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600万元人民币。今年5月,该公司欲参加一项目的招投标,而该招投标的门槛需要企业的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该公司通过复印,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600万元人民币”涂改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600万元人民币”。

 工商执法人员介绍,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而该公司当事人为了获得招投标机会,在未到工商部门核准变更登记的情况下,擅自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进行涂改,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认识到其行为的危害性,同时未将涂改后的营业执照使用到招投标中去,日前,靖江工商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3万元罚款。(孙靖)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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