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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查处一起55万元网络销售侵权商品案
江苏消费网 (2012-11-19) 来源:本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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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工商局在当地公安部门的协助下,在辖区内查获一起利用互联网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件,扣押涉嫌侵权运动袜696件,货值金额3.3万元,累计涉案金额超过50万元。

    该局根据商标权利人的举报,会同公安部门对该县伊山镇一民宅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户居民是利用淘宝平台进行网络销售的经营户,在其住所内发现标有“NIKE”商标、“POLO”商标的运动袜共696件,商标权利人鉴定均属假冒其公司的产品,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侵权商品实施了扣押。经初步查实,该经营者从2011年11月底开始在阿里巴巴网站上,从浙江和广州两省市的网络经营者手中购进标有“NIKE”商标、“POLO”商标的运动袜共12000余件,通过淘宝平台将上述运动袜对外销售,涉案金额约55万元。该经营者提供不出相应的授权销售许可、进货凭证以及相关证照,涉嫌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谢卫东)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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