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即将来临,为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江苏省镇江工商局早着手、早打算,逐步推行连锁经营、农资信息员、质量公示和先行赔偿四项制度,精心编织农资市场安全网,保证全市农资市场呈现出经营有序的局面。
建立连锁经营制,规范流通渠道。该局积极引导骨干农资经营企业在农村发展农资连锁经营点,合理布局销售网点。在以住已建立的连锁经营实行“六统一”(即统一计划、统一进货、统一资金、统一结算、统一价格、统一调运)经营模式基础上,走经营专业化与管理标准化并举的发展道路,对申请加盟连锁经营的网点,工商部门严格执行“两不一必须”的标准,即:凡销售掺假农资、经营中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不给予其连锁加盟资格;凡不具有农资经营相关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者,不给予其连锁加盟资格;连锁加盟网点必须是群众公认的文明经营户,从而形成了一个较为健全、完善的农资商品流通链条,减少了中间环节,确保了农资商品质量安全。目前,全市已发展农资连锁企业11家,农资连锁终端销售点325家,实行了农资配送到户、技术服务到户、质量承诺到户制度,深受广大农户欢迎。
建立农资信息员制,促进社会服务。以往,由于监管力量不足,经常有不法分子打着科技支农的幌子,进村入户推销劣质农资,误导农民购买。全市工商部门在全市各主要行政村聘请了300名农资信息员,经常组织他们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农资知识和农业技术。利用他们在农资使用一线掌握一手资料的优势,随时向工商部门反映当地农资情况,配合做好农资监管工作;发挥他们“服务员“、“辅导员”的作用,加强农资商品信息宣传,帮助广大农户正确购买农资,确保假冒伪劣农资不下田。
建立质量公示制,接受群众监督。在每个农资经销点门前设立公示栏,公示商品的名称、厂址、厂名、批次、价格、有效期限、主要成分和含量、质量等级等有关内容,张贴商品质量责任书和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先行赔偿制,保障农民权益。农资经营单位交纳农资质量责任保证金,专款专用,作为先付赔偿的预备资金。无违法行为的,经营期满后全额退还。镇江工商局在推行农资市场监管新举措过程中,得到了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一步还要成立由工商部门牵头,农业、质监、供销社等部门参加的农资监管组织,认真落实农资监管制度。 (刘长宝、许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