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正在行驶中,车轮竟突然脱落,导致骑车人当场摔伤,近日,连云港灌云县消协接到这样一起投诉。
今年7月12日,消费者季某在灌云县城一家自行车专卖店花2000元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 7月21日,他骑着该电动车行驶在路上,电动车前轮竟突然脱离,他当场摔倒受伤。季某认为电动车存在质量问题,遂到电动车专卖店要求退货并赔偿其的医药费,然而店主却认为该起事故是由于消费者自身使用不规范造成的,责任不能由经销商全部承担,拒绝消费者的要求。
在双方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8月12日,季某投诉至灌云县消费者协会。消协工作人员立即开展调查,证实这起事故是由于商品质量问题造成,同时给消费者带来了人身伤害。经过几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电动车专卖店退回消费者购车款1950元(扣除折旧费50元),赔偿其到医院检查和治疗费用170元。(苏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