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品牌合作 » 品牌推广 >> 正文

品牌推广

收费公路“民营化”当慎重
江苏消费网 (2009-08-17)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阅读:
■孙瑞灼

    继5月份山东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和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准许民间资本进入交通基础设施等垄断行业之后,作为实施细则的 《山东省收费公路招商引资意见(试行)》于上月正式对外发布。根据该《意见》,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已建成政府还贷公路与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含桥梁和隧道),均可对外招商引资。(《21世纪经济报道》8月12日)

    山东省此举显然意在通过向民间资本开放收费公路的经营权,释放沉淀在公路交通领域的庞大政府资金。但是,笔者认为,公路作为一项公益性的基础设施建设,收费公路“民营化”当慎重。

    公路本属于应由国家建设的公共基础设施,从世界各国来看莫不如是。我国由于当时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政负担问题,国家推行“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公路建设模式,作为政府投资建设公路的有益补充,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交通建设和经济发展。现在我国经济社会已经得到较大发展,各级财政收入更是连年攀高,已经具备了由政府出资修路、还公路公益性的条件和财力,显然现在正是到了让收费公路退出历史舞台的时候。当前一些地方政府正在想方设法回购公路经营权,还其公益性。如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政府出资5050万元,收回境内史家敖包至榆树湾全长32.7公里的史榆线经营权,拆除了收费站。在这种情况下,山东推出收费公路民营化的举措,虽然能把沉淀在公路交通领域的庞大政府资金抽出,但无疑会进一步弱化公路的公益性,与公路的发展方向不符。

    我国收费公路之长、收费站之多以及乱收费现象之严重世人皆知。据统计,全世界收费公路14万公里,其中10万公里在我国,占全世界70%。收费公路在给老百姓出行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增加了群众的出行成本,带来了沉重的经济压力。据有关部门在2007年2月13日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称,中国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比发达国家的还要高。同时,由于管理混乱,乱收费问题严重。有的收费公路一旦建起来,就收费不止,成了永远填不满的 “无底洞”,或只收费不还贷、乱收费少还贷。一些收费公路成了地方政府与民争利的“摇钱树”。2008年2月,国家审计署公布的数据显示,辽宁、湖北等16个省市在100条公路上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至2005年底违规收取通行费149亿元。按地方政府核定收费期限和目前收费水平测算,这些收费站点还将收费195亿多元 。显然,当前我国的收费公路 “病得不轻”。

    在绝大部分领域我们欢迎民营资本的进入,形成正当的市场竞争,但有些领域一旦民营资本进入,却有可能使其丧失公益性,在公路建设上便是如此。从政府承担责任的角度来看,显然当前公路建设应当是“国进民退”,而不是“国退民进”。因此,有关部门在推进收费公路“民营化”时当三思而后行。

编辑:孙林美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