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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培训农民工成“敛财工程”
江苏消费网 (2009-04-24)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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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偿培训农民工,是国家的一项民生工程。然而,在一些地方,这项政策却成了一些培训学校和个别官员谋取私利的 “敛财工程”。自2008年以来,贵州省查处农民工培训造假系列案件150余起,涉及官员下至乡镇上至省级部门,贪污少则数万元,多则上百万元,不法培训学校骗取国家补贴金额多的达上千万元 (据4月20日《人民日报》报道)。

    无偿培训农民工,提高其生产技能,扩大其就业面,是国家一揽子惠民政策中的重要内容。按理,各级政府应不折不扣地抓紧落实,确保惠民政策真正惠及于民、服务于民。然而在政策的具体执行中,一些地方的相关人员不是开动脑筋去便民利民,而是打起了歪主意,让惠民政策走了样儿、变了味儿,异化为中饱私囊的“敛财工程”。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让人心痛,引人深思。

    首先,对权力监督的不到位,是农民工培训造假案件屡屡出现的主要原因。一些地方在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中,没有明令禁止政府管理人员参与办学,而且从培训机构审核、开班计划审批、补贴资金拨付等,决策权集中于劳动保障部门少数人手中。权力过于集中,监管又缺位,必然给一些人带来通过种种暗箱操作从中渔利的机会。

    其次,农民工培训制度设计上的漏洞,给培训造假以可乘之机。农民工培训质量、补贴资金的拨付等,本应严格审核把关,可培训学校只要持有培训学员花名册等简单资料,有关部门就足额拨款。“崽卖爷田心不痛”,正是因为在制度设计之初就存在漏洞,惠民资金才能轻而易举成为个别地方官员巧取豪夺的“大蛋糕”,让民生工程在落实过程中大打折扣。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防止农民工培训这样的民生工程走样变形,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完善培训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机制,对培训学校资质严格把关,并将培训内容、学时、经费等公之于众。同时,对套取培训补助的行为,应加大打击力度,追究当事者的法律责任,对违规培训机构坚决驱逐出市场。

    当前,我们正处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关键时期,国家为解决大学生、农民工的就业问题,出台了多项惠泽于民的政策,拨付了大量用于民生工程的专项资金。已经曝光的农民工培训造假案件提醒我们,为保证各项惠民政策的真正落实,实现专款专用,各级政府必须从相关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入手,扎牢篱笆,防止贪婪的黑手伸向政策的口袋。(■陆志坚)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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