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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醒

不法分子冒用“银保监会”名义行骗
江苏消费网 (2020-06-23)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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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聂国春

  6月16日,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发布风险提示:近期收到几起关于不法分子冒用“银保监会(或银保监局)”名义实施诈骗的举报。

  据介绍,不法分子通过假冒安徽省内部分网贷平台诱骗“被骗人”申请贷款,随后以“被骗人”输入银行账户信息有误导致贷款账户被银保监会冻结为由,向“被骗人”发送伪造的“中共银监会办公厅”和“安徽省地方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贷款账户认证及解冻贷款账户通知》,要求“被骗人”缴纳保证金或者向指定账户充值。

  针对类似情况,安徽银保监局发布风险提示,称银保监会依法依规对全国银行业和保险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无权冻结任何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更不会向金融消费者收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或类似费用。同时,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P2P网贷机构不得发放贷款。此外,如向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可事先登录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核实是否有经营小额贷款业务资格。

  安徽银保监局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应通过正规途径进行融资,切勿轻信陌生来电、短信、网络提示的贷款信息;不将个人身份信息、银行账户信息告知陌生人,不轻易向他人转账汇款。对推荐通过APP等方式申请贷款,以及“不计入征信、无需抵押、快速提现”等宣传,应仔细甄别,切勿随意轻信。对有关贷款等金融业务存在疑问的,可向金融监管部门咨询或投诉。遭遇诈骗造成损失的,应尽快报案,尽力挽回损失。发现个人信息泄漏时,应及时更换账户密码或联系开户银行妥善处理。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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