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合肥讯(阳天月 徐琪琪记者洪敬谱)近期,安徽省合肥市出现了不少放贷广告,背后暗藏陷阱。针对这种情况,近日,合肥市工商局发布消费预警,未取得放贷资质的组织和个人发布放贷广告均属违法行为,消费者需警惕以防上当。
●宣称“放款易”,尽职调查太随意。河南邓州的小郑,因沉迷赌球资金紧张。在接触到“现金贷”业务“放款容易”“手续简单”的宣传后,小郑开始疯狂借款,先后在多家平台贷款近60多万元。这些平台并没有对其偿还能力严格把关,而是给予了“热情帮助”。为还清债务,小郑尝试打工还款,但微薄的工资只是杯水车薪,他先后6次试图自杀,最终身亡。
●宣称“可分期”,暴力催收利滚利。大学生小侯在收到“校园贷可分期”的短信后,成功借到5万元。因中介抽走1万元“手续费”,他实际拿到4万元。不久,债主要求其立即还清。中介提出为小侯“平账”,在其再次撮合下,小侯借到了1万元,中介抽取3500元。小侯申请提前还款,却被告知提前还款属于违约,须支付6万元违约金,并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小侯只好再次请中介“帮忙平账”。半年内,通过类似方式,小侯的欠款增加到上百万元,因不堪骚扰,一家人四处躲债,小侯辍学在家。
●宣称“无抵押”,却以隐私为抵押。当山东幼教小江正为自办幼儿园的资金发愁时,在某写字楼外发现了“无抵押丽人贷,额度高,当天放贷”的广告。她按放贷者的要求手持身份证拍照,甚至拍下裸照和视频作为借条,贷了20万元。还清贷款之后,她却发现自己和其他贷款人的裸照和视频在网上被打包销售。
●宣称“1分息”,实际利率藏猫腻。安徽消费者洪先生因资金需要接触了某贷款中介。该中介称“每月利率仅1%左右”。洪先生申请了期限3年的12万元贷款,约定每月还近6000元。按月还款一段时间后,洪先生发现利息计算方法暗藏猫腻,他每月还款中包含本金,本金占用一直在减少,按照中介的算法,洪先生仍要为这些已经偿还的本金继续支付利息。按金融学中被广泛应用的内部收益率计算,这笔贷款的年利率竟高达39.4%,超过法定的36%借贷利率上限。
●宣称“零门槛”,骚扰亲友上岸难。小波看到某贷款APP的广告宣称“0门槛,快至30分钟到账”,便在该APP上填写相关信息进行贷款。后来他发现有很多类似的APP几乎都没有门槛,只要填资料就会放款。不久,小波发现亲朋好友都知道了自己借钱的事。原来这些贷款APP会在手机后台读取通讯录,一旦逾期便会对通讯录中的号码逐一骚扰,他欠债的隐私成为了“公开的秘密”。
合肥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未取得放贷资质的组织和个人发布放贷广告都属违法行为。消费者有融资需求时,务必理性选择融资服务并按约定还款,才能保障个人信用和财产安全。首先,要选择正规的渠道贷款,确认放贷方有相应资质,工商部门核发的经营执照和主管部门的许可缺一不可;其次,签订合同前要仔细研究,必要时可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严格把关;再次,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不要虚荣超前消费;最后,要有诚信意识,信用贷款虽然无需抵押,但按约定还款才能保障个人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