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激起千层浪。自11月17日被市场称为“史上最严大资管监管”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或“资管新规”)发布后,凡是与资管相关的行业都在积极表达自己的观点。其中,银行业刷起了弹幕,12月7日,一份十家股份制银行关于《指导意见》的反馈意见在市场流传,这份反馈意见希望资管新规能够延长过渡期,还认为快速打破刚兑将加剧金融市场波动。尽管反馈意见的传播有点扑朔迷离,然而其中提出的很多意见观点值得重视,反映出了银行的思考和担忧。
一石激起千层浪的意见稿
这或许是资管新规发布以来,银行第一次集体发声。
据报道,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及浙商银行十家银行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安排于11月30日在上海召开股份制银行同业研讨会,会议达成三项意见,并形成一份《十家股份制银行关于指导意见的反馈意见》。
在这份反馈意见中,指出《指导意见》对金融市场的影响较大,该反馈意见显示,现阶段快速地打破刚性兑付将导致客户大量赎回理财产品,造成理财资产无产品承接的局面,很可能触发流动性风险。同时,为应对客户赎回理财产品,银行理财势必将被迫大量抛售资产,又将进一步加剧金融市场波动。
扑朔迷离的是,12月8日晚间,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声明,网传信息不代表任何相关银行,更不代表中银协意见,协会对散播这些信息表示谴责。
尽管如此,对资管新规或反馈意见的讨论,在业界不断发酵。银监会原副主席蔡鄂生在12月12日举行的2017亚太资产管理高峰论坛上表示,《指导意见》和市场层面反映出来的问题,包括所谓十家银行的事情,其实监管部门一直在听取意见。
而在12月9日,中国银监会审慎规制局副局长刘志清在“2017中国新金融高峰论坛”上表示,资管新规确定前一定会充分考虑对银行和市场的影响,现在正在征求意见,希望各方多提意见,最终产生好的方法,能够平稳实施。各家银行的情况不太一样,但30万亿理财80%以上都没问题。
资管新规的公开征求意见时期已于12月16日结束。据媒体报道,监管部门考虑延长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新规过渡期至2020年。目前的征求意见稿中规定,过渡期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在此之后金融机构不得再发行或者续期违反新规的产品。
对打破刚兑的风险和担忧
银行们对资管新规的反应激烈,一方面固然是“善财难舍”,另一方面也可看出银行对新规的思考和忧虑,其中最引起重视的是对打破刚性兑付的忧虑。
十银行的反馈意见则认为,现阶段银行理财客户风险偏好低、对净值型产品接受程度低,快速地打破刚性兑付将导致客户大量赎回理财产品,造成理财资产无产品承接的局面,很可能触发流动性风险。同时,为应对客户赎回理财产品,银行理财势必将被迫大量抛售资产,又将进一步加剧金融市场波动。
“这种情况肯定会有,但不是说不能解决。”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广州e贷总裁方颂对新快报记者表示,有投资业者提到,股市里面的资金,有相当部分是资管,按照新规里面去监管,不排除有可能造成股市的恐慌性下跌,“但正是因为问题突出,推进要有一个规范。”
“投资者有投资者的责任,要对投资的钱负责,不能在追求高息就去追求,出问题就认为监管不力,这样市场秩序建立不起来,陷入恶性循环。”方颂认为。
“打破刚性兑付将促进资管业务更加规范健康,从长远看将利好资管行业发展。”恒丰银行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对新快报记者表示,这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投资者不清楚自身承担风险大小等问题,推动资管产品和服务加快转型,引导资管业务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本质。
逐步打破和会经历的阵痛
方颂表示,目前业界公认必须打破刚性兑付,这是一种趋势。否则资金价格扭曲,不能反映市场。打破刚兑确实要经过阵痛,整个行业的改造确实是件很漫长的事情,而且投入巨大。“如果承认了这个总目标,那就要下定决心去做,不能因为阶段性困难就不做。”
即使在反馈意见稿中,也并没有否认打破刚性兑付的必要性。在反馈意见中,银行们认为投资者“风险自担、收益自享”成熟投资理念的形成需要资管机构逐步进行引导和教育,难以一蹴而就。”因此建议打破刚性兑付应突出“逐步有序”,提出指导意见实施后的一段时期内(如上述建议的 3 年过渡期内),允许存量预期收益型产品与净值型产品并存。“可以定一个时间表,如果能细分到不同阶段,那就更好。”方颂认为。
董希淼亦认为,这一监管要求的提出,对有关各方面带来不小的挑战,应利用好过渡期。“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好卖者有责,在产品设计、尽职调查、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特别是要加强投资者教育,对客户做产品适销性评估,引导客户选择合适的产品,尽量减少打破刚性兑付初期的负面影响。”董希淼对新快报记者表示,与此同时,社会各界要创造有利于刚性兑付打破的外部环境。监管机构应做好应急预案,防范刚性兑付打破时可能出现的市场恐慌;媒体要客观公正报道相关案例,引导舆论正确看待。司法部门应建立相关司法程序和金融申诉机制。
对于投资者而言,董希淼表示,投资者对此要保持理性,积极面对,投资者要认识到这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并降低刚性兑付预期,在投资理财时要综合考虑风险与收益的平衡,根据自己风险偏好进行选择,做到“买者自负”。
在规范和风险间取得平衡
十家股份制银行同时也提出,2019年6月过渡期结束后,将出现大量存量资产未到期而产品持续到期的情形。
“可以预见,根据现行的过渡期安排,过渡期结束后,完全满足《指导意见》要求的大量产品将因其期限长、净值波动大等原因,导致客户购买意愿低、银行发行难度大,并且造成大量未到期理财资产面临无产品可续接的困境。”十家股份制银行提到,为兑付到期产品本金及收益,银行理财可能提前处置资产。“考虑到银行理财的规模体量,无论采取何种资产处置措施,都将对金融市场产生冲击。”
广州安易达互联网小贷公司总经理徐北也认为存在着这样的隐忧,理由是银行的理财产品多数期限错配,往往是“以短打长”。
中信证券同样认为,由于新规对资金池业务和期限匹配的限制,理财产品兑付上也可能面临资金池“水落石出”的流动性风险。
十家银行同样担心“主体地位不平等”问题,认为《指导意见》实施后,由于理财产品缺少与信托、基金等资管产品同等的法律主体地位,银行理财产品在统一的监管标准下仍然面临着不平等的市场地位。此外,“三会”可能在符合《指导意见》要求的基础上,各自执行尺度不一的细则,进而造成新的监管套利和不公平竞争。
但方颂认为,在遵守同样法律法规情况下,各行业共同参与制定,同时金融业走向混业经营,监管也允许机构申请各种拍照,因此谈不上不公平,同时规定在执行过程中,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中信证券称,预计新规政策落地前仍有调整空间。对于受新规影响,调整压力比较大的银行等机构,仍旧处在与政策“博弈”的阶段,机构会争取更宽松的空间和更长的缓冲期。
徐北亦表示,可能最后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中信证券研报也指出,政策最终会在规范原则和衍生风险之间取得平衡。新规将会考虑三个方面:不能因为金融监管而触发新的金融风险;刚兑打破的过程不能影响社会稳定,这是个长期的过程;不能对实体经济融资规模和成本造成较大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