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以来,包括北京、广州、深圳、浙江、江西等多地监管下发通知,重申银监会对消费贷的相关要求,并要求银行自查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的情况。
“我们贷后管理越来越严了,系统、人工都有排查资金流向,有查到转账到房地产开发商或者股市、基金的,都会要求整改,就是提前还款。”某国有大行支行人士向记者表示。
监管风口上,银行收紧有之,宽松亦有之。最为关键的两个问题,一是额度;二是能否取现。便利性和安全性,特别是在和互联网金融竞争的背景下,是银行小额贷款服务不得不面对的平衡难题。
“有银行有这样的品种,100万信用贷,那么可以撬动200万的贷款,加起来就是300万。如果买房者收入足够高,仅仅是因为家里没钱,这个产品太好了。”上海某券商中层向记者表示。
针对这种百万级个人信用贷款已有明确监管禁令发出。9月,央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联合发布《关于消费贷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要求不发放金额超过100万或期限超过十年的个人综合消费贷。
另外,江西银监局联合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紧急下发《关于加强个人非按揭类贷款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要求银行梳理单笔贷款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个人消费贷款业务(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购车贷款除外)、单笔贷款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个人经营性贷款以及单笔贷款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信用卡透支交易的资金流向和实际用途,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违规进入购房领域问题。
目前银行能够提供百万级个人消费贷款的已经极为少数,额度多控制在30万元以下,更大的漏洞在于对资金流向的把控。
某股份行人士表示,如果不是受托支付,原则上客户在转账时银行是管不了的。如果按合同来理解,客户只要提供消费凭证就可以,但这依然可以实现资金挪用。
浙江温州的郑先生向记者表示,其使用的某股份行线上贷款产品,只有在申请时需要点击选择“资金用途”;此前也收到过短信要求上传资金使用凭证,“但后来没有强制要求也就没理会了”。
贷款可以取现,或者要求事后提供消费凭证,这两点实际上对于银行真实把握资金流向的支持作用都较为有限。尤其是对于小额消费监控每一笔资金流向亦不现实,似乎违背了消费贷便利的初衷。
不过,对于消费贷中金额稍大,用途明确的品种,目前银行正推出和车贷类似的产品:银行和卖方公司直接合作,消费款项直接打给卖方公司账户,贷款客户通过信用卡分期付款。在这样的合作模式中,银行往往会依托自己的客户流量优势,将分期手续费优惠摊于公司端,这意味着三方多赢:银行有了发卡量,商户提高了销售量,贷款用户在资金周转的同时减少了分期手续费支出。
据记者了解,中行部分支行在和装修公司推进合作,装修款项直接打给装修公司,资金流向的控制比起让客户事后提交消费凭证更为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