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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银行卡收单规定 三家支付机构被罚
江苏消费网 (2017-09-29)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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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支付虽然给大家的生活带来许多便捷,但就整个行业而言,却存在着一些违规现象,第三方支付也成为央行监管的重点。近日,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对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上海德颐(付临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3家支付机构出具罚单。

  从央行长沙中心支行官网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来看,上述3家机构皆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规定”被处罚金。而根据央行官网信息,这3家机构并非首次接到处罚。其中,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此前因违反支付规定、违反收单管理办法等5次被罚,共处罚金79万元;付临门同样5次被罚,共处罚金21万元;海科融通此前两次被罚,共罚6万元人民币。此次央行长沙中心支行开出的罚单金额均为3万元。业内人士表示,虽然每次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罚单金额都不大,但其警示意义远大于处罚意义,可以看出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监管日趋严格。

  根据近期全国各地处罚的情况,第三方支付机构被罚主要涉及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预付卡业务管理以及相关清算管理等规定。也有部分企业存在违反备付金相关管理规定的情形。此外,还存在部分支付机构未按规定公开披露相关事项,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

  央行整肃第三方支付市场秩序毫不手软,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央行频频开出罚单。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央行开出罚单超过30张,处罚金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其中,去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对易宝支付开出合计5295万元的千万级罚单,该罚单是央行近年来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出的最大罚单。

编辑:苏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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