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昌吉支行被银监分局罚款20万元
和讯网消息 8月14日,昌吉银监分局公布对浦发银行昌吉支行及其行长赵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昌银监罚决字〔2017〕5号、6号)。浦发银行昌吉支行的主要负责人是肖青,该行在开展个人贷款业务中,存在发放不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未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信贷资金被挪用的违法违规行为。赵军在担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昌吉支行行长期间,对上述行为应承担领导责任。
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昌吉银监分局决定,对浦发银行昌吉支行处以罚款20万元;对赵军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
附公告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