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银行金融 » 消费提醒 >> 正文

消费提醒

老年人投资哪些项目应警惕? 哪些老年人属于高风险人群
江苏消费网 (2017-02-28) 来源:北京晚报
阅读:

  高知离退休干部、有一定积蓄、希望理财的中低龄老人尤其要小心

  去年发生的“怡养爱晚”养老投资项目所涉及的1300余老人还在维权。近几年,老年人投资养老被骗的悲剧不断在上演。哪些投资形式老年人应当警惕?哪些老人容易成为受骗的高危群体?记者在采访中对一些高风险的投资案例进行了梳理归类,而60岁至80岁的高素质群体的老人更应当提高警惕。

  案例1

  投资养老项目 1300余老人在维权

  从去年开始,北京朝阳法院陆续收到以世纪爱晚(海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被告的民事诉讼,提起诉讼的原告基本上都是已经退休的老年人。

  成立于2014年的名为“怡养爱晚”的项目,以“爱晚工程”和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名义,自称是全国老年人才专家委员会的唯一企业平台,为老年人提供所谓“零风险”的养老投资和“零费用”的养老服务,吸引了众多老人,纷纷投入积蓄。

  然而一些老人在与世纪爱晚公司签署的合同到期后,根据合同约定原本应当返还的履约保证金却迟迟无法返还,以至于部分老人到法院提起诉讼。去年6月开始,“怡养爱晚”项目在北京平谷的养老基地以及在京的几家经营门店陆续人去楼空,就连电话也联系不上了。

  60岁的王女士就是受害者之一。根据《养老服务协议》,老人们只要缴纳一定的履约保证金,即可在全国范围的“怡养爱晚”基地享受免费吃住以及娱乐活动等服务,享受服务的天数与缴纳的金额有关,协议到期保证金如数退还,如果没有入住,还可享受年化利率8%以上的补贴。像王女士交纳了20万元,约定享受免费服务的天数是60天。去年年初王女士的协议就已到期,但至今没有拿到应退回的履约保证金。

  还有一位70岁的张老先生,交了200万元,可以享受服务365天,且约定如未入住可领取的保证金年化利率高达14%。然而,这些钱都没有拿回来。

  更多的受害者向公安机关报案。去年,警方便已介入调查。记者也从朝阳法院了解到,经法官与朝阳警方联系,认为该案中确有经济犯罪嫌疑,部分民事案件也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据悉,受害的老人已经组建了维权微信群,至少涉及1300余人。甚至有老人是卖了房子,准备终生住在“怡养爱晚”的养老基地,最终却变得无家可归。

  需防范字眼 “养老”“健康”

  类似“怡养爱晚”这样的投资养老项目,企业在宣传中多会用到“养老”、“健康”等字眼,项目多会针对老人年在养老方面的需求,以“投资养老公寓、旅游养老(候鸟养老)、老年物资发放”等为名,要求老年人投资或购买相关项目。

  案例2

  老人投资理财老板却卷款跑路

  2015年7月,南京的一位柯奶奶在路上收到一家投资管理公司的宣传单,和老伴儿商量后,第二天就去购买了理财产品,签的是一年期的合同:7万元买理财产品,年收益15%,一年后返还本金。

  一直到去年6月,柯奶奶每个月还能拿到近900元的利息,眼看还有半个月就能拿回7万元本金了,可没想到老板忽然跑了。柯奶奶说,当初投钱的时候曾遭到儿女的强烈反对,都说利息这么高肯定有问题,但还是决定冒险一试。据柯奶奶讲,在这家公司每个月除了有利息拿,还能拿到蛋糕券等小礼物,业务员也特别热情。

  去年7月7日,柯奶奶突然接到业务员的电话,称公司老板和股东都不见了,同时还卷走了公司2000多万元。

  需防范字眼 “理财” “高息”

  近几年,街头开设的财富公司、投资理财公司越来越多,很多老年人是他们宣传的重点目标。承诺的高息回报则是这些理财产品最大的卖点。记者同时从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的老年人法律维权公益项目了解到,也有不少老人因“抵押房产理财”这一类名目导致自己的房子被低价贱卖。

  案例3

  投资加盟理疗床项目老人险些赔本赚吆喝

  80岁高龄的董老先生被人忽悠加盟了一个所谓理疗床的项目。根据项目介绍,甲方是一家网络技术公司,在中国拥有一个健康管理服务平台,已经完成收购美国上市壳体,且与一投资管理公司签署实施了乡镇医院服务投放项目,即将理疗床设备投放到相关医疗机构,并可从中盈利。

  只要投资加盟这个项目,每周可固定获得相当于投资额月息5%的委托经营费和市场开发宣传费。董老先生尝试性地投入了1万元,对方与他签署了委托经营合同书。

  一开始对方确实如约每周都给董老先生一笔钱,董老先生尝到了甜头,追加了投资,先后签署了10余份合同,投入资金近百万元。与此同时,董老先生还真就把自己当成了这个项目的加盟商,出门遛弯儿都不忘帮忙做宣传,可没过多久对方却断供了。

  去年,董老先生起诉到朝阳法院,对方也来应诉了。被告公司表示,公司确实遇到一些问题,愿意调解解决。根据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董老先生几乎没有从中赚到钱,能拿回本金已是最好的结果。而据董老先生说,所谓的理疗床投放项目,他并没有见到过。

  需防范字眼 “加盟”“借款”“投资”

  此类投资通常以加盟合同或者借款合同的形式出现,合同明确约定资金流向为某个具体项目。其实,拉老年人来投资一些企业项目本就不靠谱。老年人因缺乏对这些项目进行实质有效考察的能力,当中的风险可想而知。

  案例4

  投资收藏艺术品三年后发现没有收藏价值

  2013年8月,65岁的刘女士在某公司花8万元购买了一套“龙蛇币”纪念币,三年后发现该币没有收藏价值,公司答应回收给退一半钱,但后来一直找不到公司负责人。

  68岁的夏先生是外地人,今年初接到电话,对方自称北京某拍卖公司,问他是否有藏品,可帮助拍高价。夏先生将一套价值两万元的人民币纪念币快递给该公司,却先后几次流拍,每次夏先生都要缴纳拍卖费5000元。夏先生要求退回该纪念币和费用却遭到拒绝。

  需防范字眼 “艺术品”“收藏”

  这类高风险投资常见的方式有,通过假拍卖套取拍卖中介费,或向老年人推销钱币书画作品等所谓收藏品,许诺未来可增值,之后公司或不认账或人去楼空。这一领域的特殊性在于,与其他商品不同,艺术品价格并不体现艺术品价值,难以定价,经营方式又有“打眼认赔”的传统。一旦老年人发现实际情形与预期不同,很难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警示

  哪些老年人属于高风险人群?

  高知人群;离退休干部;有一定积蓄,具备一定理财观念;中低龄老人

  通常我们会陷入一种误区,认为那些受教育程度低、知识文化有限的社会底层群体往往会成为这些所谓投资项目的受害者,实则不然。

  怡养爱晚项目的受害者之一平女士告诉记者,在与其他受害者的交流中她发现,投资该项目的绝大多数都是高知人群,还有部分离退休干部。这些人有的曾经是高等学府的教授、中小学教师、科研单位的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等。平女士自己就曾在科研单位工作。

  “不是有句老话讲叫‘你不理财,财不理你’吗?”平女士告诉记者,因自己退休后的退休金收入远不如工作时多,又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她才想着通过理财的方式多积累些财富,以供自己出去旅游,让老年生活过得更丰富一些。

  朝阳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杨阳坦言,以她审理此类案件的经验,陷入这种诉讼的老年人往往是一些具有较高素质的群体,手里有一定的积蓄,而且具备一定的理财观念,这样的人才会想着去投资。个别则出现过因为家里有亲人得病,需要钱来维系的情况。

  但事实上,这些老人并不具备调查投资项目的可靠性、了解钱款的去向和用途以及评估投资风险的能力。因此,这一群体的老年人更需要提高警惕。

  此外,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老年人法律维权公益项目向记者提供的调研数据显示,根据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一般60岁到69岁的低龄老人和70岁到79岁的中龄老人,遭到经济犯罪侵害的风险相对较高。原因是,低龄老人和中龄老人的身体状况相对较好,有些则是刚刚从工作岗位退休,能够较为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经济活动。

  具备哪些特征的投资要警惕?

  没有实体项目;高息;前期真的兑现了

  杨阳法官告诉记者,首先,没有实体项目为依托的投资要提高警惕。即便有,项目是否真实、房子是租的还是买的,这些都要进行详细、深入的考察。

  其次,高出银行正常存款、理财收益的高息承诺要警惕。就当前市场来说,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已经很少能看到5%的年化收益率,超过6%的产品风险就比较大,最好少碰。一般老年人应优先考虑国债、大额存单、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渠道,如果经济实力不错,抗风险能力较强,可以拿出少部分资金购买信托或较高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基金,而且要去正规的银行购买。

  第三,前期能够如约兑现高息或服务的产品也要警惕。有一些理财项目是靠后面投入的人给前面的人支付利息,就像金字塔,只有后面的人越来越多地不断跟进才能持续下去,换句话说,越晚进入的人风险越大。也有一些项目前期兑现的收益其实就是后面吸金的诱饵。杨阳建议,在购买这些产品前老人可以上法院的裁判文书网查一查相关公司是否存在纠纷,但这只限于已裁判生效的案件,如果是未审结的案件是看不到的。

编辑:苏晓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