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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醒

关于“买商品送保险” 等保险销售行为的风险提示
江苏消费网 (2016-08-24) 来源:驻马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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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马店市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买商品送保险”、“买保险送礼品”、“买保险返现金”等保险销售行为的风险提示

  近期,部分商家、酒业公司、网上商城等机构以“买商品送保险”、“买保险送礼品”、“买保险返现金”等宣传语,向广大消费者进行产品推介,容易造成您的保险消费权益受到损害。为此,驻马店市保险行业协会提示您:

  一、经调查了解,所谓“买商品送等值保险(车险)”的模式,通常是要求消费者购买与保费等额的指定商品,消费者提供相关资料后,商家随后将保单给消费者。

  首先,如该类商家无保险销售资格,您的保险消费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有可能买到假保单。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要求,保险公司应在与您订立保险合同时,就条款中的免责内容向您作出明确说明,确保您对条款的知情权。若您向不具备保险销售资质的机构(人员)购买保险,届时若发生纠纷将难以维权。

  再次,您同时购买的指定商品实际价值与质量无法判断和保证。

  二、“买保险送礼品”、“买保险返现金”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销售保险的机构或个人以低于保单记载的保费金额推销保险产品和通过返还现金、购物卡、油卡等形式诱导购买保险产品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将直接或间接侵害您及其他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请广大保险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时,选择具有合法销售资格的机构或人员,提高风险意识及判断能力,不要轻信以各种噱头进行的促销活动,切实保护自身利益。

  您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如有疑问,请拨打各保险公司公布的官方客服电话或中国保监会消费者维权热线12378或驻马店市保险行业协会电话2680521咨询解决。

编辑:苏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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