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银行金融 » 政策行情 >> 正文

政策行情

银监会:普惠金融并非“全民办金融” 更不是非法集资
江苏消费网 (2016-06-12) 来源:中国经济网
阅读:

  

 

  郭利根(资料图)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2日讯 今天,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郭利根表示,普惠金融不是全民办金融。金融属于高风险的行业,发展普惠金融不是要人人办金融或偏离实体主业搞金融,更不是以投融资中介名义超范围从事金融活动,甚至涉嫌非法集资或金融诈骗。

  郭利根在陆家嘴论坛上指出,发展普惠金融是贯彻“十三五”发展规划和五大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更是当前形势下金融业自身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的现实需要,需要我们积极作为。但也要防止三种倾向:

  一是普惠金融不是慈善和救济。普惠金融是和谐社会的催化剂,一定程度上是金融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体现,但普惠金融立足点在于服务机会平等,要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要做到商业可持续。

  二是普惠金融不能等同于小额信贷。尽管普惠金融的概念最早是在2005年联合国宣传小额贷款年时提出的,但内涵非常丰富,其基本形态不仅仅包括小额信贷、农村金融、微型金融等,还涵概储蓄、信贷、汇兑、支付、保险、理财、证券等所有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能以信贷或资金支持为唯一标准。

  三是普惠金融不是全民办金融,金融属于高风险的行业,发展普惠金融不是要人人办金融或偏离实体主业搞金融,更不是以投融资中介名义超范围从事金融活动,甚至涉嫌非法集资或金融诈骗,侵害广大民众的合法权益,增加不稳定因素。(文字来源:东方网)

编辑:刘军 朱静怡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