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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醒

保监会:互联网互助计划非保险 不得宣称受政府监管
江苏消费网 (2016-05-07) 来源:本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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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答记者问”,明确互联网公司基于网络平台推出的互助计划并非保险产品,这些互联网公司也不具备保险经营资质或保险中介经营资质。保监会还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此类互助计划没有基于保险精算进行风险定价和费率厘定,没有科学提取责任准备金,同时也没有政府部门的严格监管,在财务稳定性和赔偿给付能力方面没有充分保证。


夸客联盟并非“保险” 平台也没有保险经营、中介资质

  近期,全国多家媒体报道了“夸客联盟”等互联网平台公司发布的互助计划,这类互助计划主要集中在意外互助和重大疾病互助领域,近期又涉及所谓车辆风险。据悉,其推出的互助计划大都采取收取小额费用,发生互助事件后再均摊互助资金的模式。实际上,互助计划的经营主体不具备保险经营资质,部分经营主体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财务稳定状况存在隐患,消费者可能面临资金安全难以保证、承诺保障无法兑现、个人隐私泄露、纠纷争议难以解决等风险。

  据了解,目前正在运作的互联网互助计划中,有的互助计划假借保险名义进行宣传,以所谓“超低价保障”和产品创新为噱头开展营销,将两者进行不客观地比较和挂钩;有的网站将互助计划和保险产品混搭销售,极力混淆两者之间的区别,具有相当的迷惑性和隐蔽性,容易使消费者误以为互助计划是保险产品或所谓“互联网+保险”的新型产品。

  保监会强调,上述互联网公司的做法既扰乱了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也可能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特别值得警惕的是,有的机构或个人打着“互助计划”的幌子在微博、微信等互联网平台恶意骗取公众钱款,极易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

  根据《保险法》有关规定,未经保监会批准,任何主体不得以任何形式经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在开展相关业务活动和宣传的过程中,不得使用保险术语,承诺责任保障,或与保险产品进行对比挂钩;不得宣称互助计划及资金管理受到政府监管、具备保险经营资质;不得非法建立资金池。

  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法打击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等违法违规活动。同时,要求各保险机构加强排查整改,不得与未取得保险经营资质的互联网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或提供增信支持。(朱静怡)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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