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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互金协会:P2P高管有异常两日内需上报
江苏消费网 (2016-04-26) 来源:中国经济网-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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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制定了《关于对网络借贷平台高管人员的管理指引办法(暂行)》,规定网贷平台的高管人员必须实行信息报备和监督管理,协会将对会员单位高管人员实行跟踪管理制度,以降低任职风险,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其中,高管人员如有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司法机关依法调查、被公司开除等异常情况,会员单位需在两个工作日内向协会上报。

  本报讯(记者 程婕)各地行业协会正在对网贷平台加大监督管理。日前,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制定了《关于对网络借贷平台高管人员的管理指引办法(暂行)》。文件要求,协会网贷平台会员单位的高管人员必须实行信息报备和监督管理。

  据悉,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高管人员包括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风控负责人、各分支/营业机构负责人。管理办法要求:需要报备高管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履历、职责分工等;凡有新入职的高管人员,以及高管人员发生职务变动、职责变化、正常离职等情况的,会员单位需要在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送相关信息;高管人员如有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司法机关依法调查、被公司开除等异常情况,会员单位需在两个工作日内向协会上报,并说明事件的详细情况;会员单位应当对在职高管人员守法合规等情况每半年定期上报协会,方便协会更新资料。

  另外,协会将对上报的高管人员信息进行统一整理并存档,对会员单位高管人员实行跟踪管理制度。协会有让会员单位重新整理再提交信息、对各会员单位提交的高管人员信息留存归档、对出现违规行为的高管人员做后续跟踪管理、对不遵守本办法且拒绝上报人员资料的会员单位给予警告的权利,也承担对会员单位提前告知并做提醒的义务。

  目前,网贷行业高管“跳槽”现象十分普遍,而高管人员信息披露不健全,导致P2P平台无法全面掌握高管人员之前从业经历,容易引发任职风险。对于此次新出台的管理办法,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南京财经大学中国区域金融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陆岷峰表示,作为网络借贷平台从业人员的核心部分,高管人员的职业素养决定企业未来发展的航向,通过加强对平台企业高管人员的日常管理,便于协会及时掌握高管人员各方面的信息,可以降低任职风险,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促进江苏省网贷行业健康发展。

编辑:刘军 朱静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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