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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监督

银行与生命人寿搭伙误导销售屡遭投诉
江苏消费网 (2013-05-17) 来源:投资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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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日,深圳龙华市民黄小姐向大粤财经新闻网及《投资快报》记者反映,去年7月前往银行存款,不料遭遇银行工作人员推销“银行理财产品”,偷换概念空许高额收益,稀里糊涂掏出万元将钱“存”了,时隔半年后才知是一份生命人寿的保险产品,欲退却不能,强退则损失近半。另一方面,记者发现,近段时间,生命人寿的保险产品屡遭投诉,而涉嫌违规误导销售焦点的另一端直指银行。2012年实现代理新单保费高达900亿、实现代理保险业务收入38.32亿、业务收入市场份额连续三年保持四大行第一的银行,为何频频出现销售误导新闻?普通消费者能自救吗?为了消费者尽量少一些踏入“陷阱”,本报记者将与你一起,向有关专家寻求答案。

  市民存款银行遇推销“银行理财产品”

  担心家人盘问 银行职员建议可烧掉合同

  据不久前银行发布的2012年年报批露,2012年上线银行银保通系统的保险公司达38家,全年共实现代理新单保费900.3亿元,实现代理保险业务收入38.32亿元,业务收入市场份额连续三年保持四大行第一。这么高的保险业务收入,确实受人瞩目。不过,记者发现,另一方面情况却是,银行屡被投诉误导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5月12日,家住深圳龙华的市民黄小姐在大粤财经新闻网发帖爆料,称深圳银行龙华支行员工误导其购买保险产品,致使存单变保单。在银行营业厅也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昨日,黄小姐向《投资快报》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2012年7月22日,身揣辛苦做小本生意挣来2万块的黄女士前往深圳市宝安区龙华镇人民路龙华街道办斜对面的银行,打算办理为期半年的定期存款。可就在她使用银行大厅的机器进行操作时,一名穿着银行制服和戴着银行工作证的二十多岁的工作人员走了过来,(后经该银行区域经理尹女士证实该工作人员姓林,林柳青)一边询问,一边进行指导。得知黄女士要存半年的定期存款时,该工作人员介绍说他们银行现在有一个产品的收益比存定期要好,只需要每年存一万,存够五年就好,并且第一次存进去第十天就会有1700多元的利息,每两年返利一次,之后每年有分红。由于心存顾虑,黄女士问了两次该产品在五年后是否会归还本金,都得到了这名林姓工作人员的的肯定回答。

  随后,黄女士提出担心家人知道她不存钱而购买金融产品,林柳青就建议她把合同烧掉,称之前就有客户是这样做的,并保证以后可以去银行补回来!

  在林柳青的几番劝说下,黄女士当即交了1万元,并于7月26日正式签署合同。“由于害怕家人知道这件事,我在签下合同后,都没仔细看过,就把合同交给朋友保管了。”黄女士昨日向记者回忆道。

  银行存单变保单 “五年还本金”乃偷换概念

  然而,就在今年3月22日,黄女士发现,她朋友介绍的一款保险产品与其购买的金融产品极其相似,便马上查看当初合同。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才发现,黄女士购买的竟是一款名为“生命红上红F款两全保险(分红型)和生命附加金管家年金保险(万能型)”的保险产品,根据合同条款,该产品在五年后并不能归还本金!反而会扣掉差不多一万元!为什么会扣钱?黄女士告诉记者,“合同上并没有列出原因,银行的区域经理尹经理也没有进行说明。”

  于是黄女士马上致电银行客服热线95535,希望退掉这一份并不是自己想象中的“银行理财产品”,拿回自己当初交纳的1万元。客服回复会进行核实并处理。第二天,黄女士接到林柳青的电话,林承认自己当时确实没有跟黄女士讲清楚。原来,林表示她当初所说的“归还本金”是指客户在五年后收回的本金与所得红利的总数肯定会达到或超过共交纳的5万元,这相当于归还本金,并一再表明自己没有欺骗黄女士。

  “没有欺骗,但确让我相信会归还,而决定买下这份理财产品了。”不满意对方解释的黄女士,随后又致电银行客服沟通了三四次,均得到“会尽快处理”的回复,然而,直到现在,时间又过去了好几个月,银行还没有作出任何处理。

  签合同者是一名“实习生”?

  黄女士注意到,保险合同上签署名字有林柳青,然后想询问其真实身份。此外,林发现在自己打电话给客服后第二天就知道了,便猜想林在公司的职位应该不低。然而,结果却令黄女士大吃一惊。银行尹经理告诉黄女士,林柳青并非银行正式员工,她只是一名实习生,目前尚在休产假中,半个月后才会回到工作岗位。那么,合同上为什么会有一个实习生的名字呢?难道实习生也能签署合同?实习生也能享受产假待遇、产后再接着“实习”?尹经理回答说合同上所签署的另一个叫张雯敏的人是他们银行的理财经理,只要经过理财经理签名,合同就可以生效。然而,黄女士感到奇怪的是,保险合同上林柳青的职位写的是银行大堂副理!并非什么实习生。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林柳青后来曾两度致电黄女士,第二个电话中,林态度恶劣地指责黄女士没有看清楚合同,说这件事就是黄女士自己的责任,并表示合同签了就代表黄女士同意其中的一切条款,声称这件事和他们银行没有任何关系。最后还表示退保可以,但是要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扣钱。

  对于这件事,气愤的黄女士认为银行内部管理不当,致使一名“实习生”误导顾客,而且这名所谓的“实习生”的身份也存在不少疑点,这不能排除银行找“临时工式”替身的嫌疑。黄女士表示这件事对她的生活产生了很多负面影响,至少不知该如何向家人交代钱的去向,而且经常与银行工作人员沟通影响上班和作息时间,最重要的是扣掉的钱不知如何拿回来。据悉,黄女士使用银行的储蓄卡将近五年,一直都很少用其它银行的账户。但这件事之后,她表示从此都不敢信任该银行了,“我现在存钱都去别的银行了!”

  著名学者李仁玉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保险理财产品是一个专业领域的产品,卖方要尽特别提醒注意的义务。如果没有尽到特别提醒注意义务的话,按照合同法解释,买受人是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撤销合同的。”

  银行与生命人寿搭伙,屡遭投诉

  记者了解到,生命人寿保额分红产品“红上红” 于2010年4月1日在银行上市,是生命人寿2010年度银保渠道的主力销售产品。然而据各大媒体报道,自“红上红”产品上市至今,频频爆出生命人寿与银行违反相关行业法规,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案例一:今年1月10日,张女士去银行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支行存款,却在业务员周小姐的误导下购买了一份生命人寿保险公司的“红上红F款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张女士被告知,该款保险是保本型的,为期5年,每年交1万元,交了钱后马上就可以领取1635元,交满5年后可以取回本金和分红。因为是在银行内,所以张女士没有细看合同很快就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事情的发展却出乎张女士的意料,她于10月30日拨打生命人寿的客服电话95535进行咨询,却被告知该款产品即使交满5年到第6年后也不一定可以全额拿回本金,而且分红也是不确定的。此外,现在退保的话也要扣钱,工作人员表示张女士账户的现金价值是4598元,加上金管家账户1710元,合计是6308元。为什么存进去1万元,现在却变成了4598元?张女士又致电周小姐,但周小姐仍坚称到第6年后可以拿回本金,并称:“保险客服不懂的,不能听他们的,这款保险我是经过培训才清楚的,你现在退保是拿不回全额本金的。”张女士认为客服还在欺骗她,非常生气。

  案例二:今年4月24日,林女士到银行深圳市龙岗区坪地支行存款时也被生命人寿保险公司业务员误导而购买了一款分红型保险。据林女士介绍,业务员介绍时一直强调有分红,利息不仅高于银行而且可随时支取。业务员还特意提醒林女士,在公司业务回访时不要多问,只回答“是”或“知道”就可以了。

  案例三:今年1月,王女士到银行沈阳市沈河区昆山支行去存款,同样被一位穿银行制服的生命人寿保险公司业务员误导,业务员特别指出这款产品不是保险。王小姐当即存了1万元,却发现单子是生命人寿保险公司保单。直至朋友提醒,王女士才打电话进行咨询,后发现自己所购买的是终身保险,而且现在退保的话没有利息,只能退6000多元。

  为何频现保险销售误导消费者行为?

  出现销售误导,是因为银行管理不当,还是保险公司监管不力,或者消费者头脑不清醒?据业内人士分析指出,上述理由都可成立,具体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压力与利益使然。部分银行网点把代理保险的业绩手续费作为考核工作人员的指标,使得工作人员压力非常大,即使不想欺骗消费者也不得不尽量隐瞒一些对消费者不利的信息,而且网点会将20%至30%的代理手续费以奖励和工资的形式奖励给销售人员,这无疑是一大销售误导动力;

  第二,保险公司监管不力。保险公司多着重 “犹豫期”内对客户回访这个形式,并不会切实关心客户的所需。此外,保险公司过度追求利润也会导致销售误导;

  第三,保险条款专业术语多而难懂。这样,客户就只能依靠业务员的理解和讲解,无形中给业务员隐瞒产品的重要信息和夸大产品收益留下了可乘之机;

  第四,消费者过分相信银行。消费者片面听从业务员的介绍,不仔细阅读条款,盲目签字贸然投保,不认真接受回访而错过“犹豫期”纠错的时机,也是销售误导的又一客观原因;

  第五,保险行业的门槛低。经过培训,很多人都可以销售保险。这种从业人员进出的随意性是造成销售误导的主要原因。

  消费者该如何规避陷阱?

  针对消费者容易被误导而购买保险的情况,本报记者采访了保险业内专家,归纳出以下建议:

  1、不能过于相信银行。客户到银行存款之所以被误导买了保险,首先是信任银行,其次是被业务人员的穿着误导。此外,客观来说,保险从业人员会刻意隐瞒客户办理的是保险产品,而不是银行的存款或者理财产品,导致客户出于对银行的信任,在没有弄清是保险还是理财产品的情况下,就办理了手续。

  2、弄懂合同条款。投保人在投保之前必须仔细研究所投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这两大部分,应了解这种保险其保险责任是什么?怎么缴费?如何获益?有无特别约定等。对一些过于专业的保险条款,如果一时弄不明白,可向保险公司的有关人士进行咨询。如果自己还不能清楚了解合同内容的话,就暂时放下,不要马上进行签约。

  3、不要贪小便宜。很多保险公司会利用市民的这种心理进行诱导,用些小礼物或给予高回报高收益的承诺致使你购买他们的产品。要知道,没有那个产品是可以保证收益的,即使是银行存款,也会通货膨胀啊!

  4、要求对方出示证件。不管是在银行里还是在大街上,有任何人想与你搭讪的话都要求对方马上出示证件。如果市民在被人误导时看到对方是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时想必会更警惕一些。也不要一时心软,相信他们会在过几天给你看证件,那时候,你的合同都签好了,看了也于事无补。

  5、多与家人朋友商量。一个人的时候,很容易被销售人员的花言巧语哄骗,对其言听计从。当你碰上有人要你购买产品时,一定要留心了,可以多跟家人朋友商量,经过大家的深思熟虑后再决定也不晚。

编辑:苏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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