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聂国春)中国银监会11月20日召开的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电视电话)会议宣布,经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银监会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正式成立。
据了解,银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的主要职能包括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总体战略、政策法规;协调推动建立并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服务、教育和保护机制,建立并完善投诉受理及相关处理的运行机制;组织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处罚不当行为;统筹策划、组织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宣传教育工作等。
银监会消保局负责人表示,将采取“预防为先,教育为主,依法维权,协调处置”的方针开展工作,将消费者保护工作的起始点前移至防范的环节,通过培育消费者自主选择金融产品的判断能力,建立一整套依法、规范、务实的消费者维权工作体系来保障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如果权益仍受到侵害,监管部门将协调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妥善受理消费者投诉。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调解处置未达消费者要求的情况下,监管部门还将接受消费者的再次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