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350元吐出400元
“女许霆”发现ATM机很“大方”
2008年12月18日下午,李玉到工商银行南京城北某储蓄所ATM机上取款,她输入取款数额350元,结果机器吐出400元。李玉当时愣了一下也没十分在意,把钱取出来离开银行回到家里。当晚,李玉躺在床上突然想起这事,越想越不对劲:要提取350元,ATM机吐出400元,这分明是ATM机出了问题嘛。想到这里她从床上爬了起来,穿好衣服决定再到那家储蓄所试试,19日凌晨时分,李玉冒着严寒赶到储蓄所,她把银行卡插入ATM机,输入提取金额250元,屏住呼吸等待几秒钟后,ATM机吐出钱来,李玉拿到手里一点差点惊喜地叫出来:300元!又多了50元。李玉还不太敢相信眼前的一切,她再次输入取款150元的指令,ATM机“听话”地吐出200元。于是,她连续提取了15笔现金,每次金额50元,实得100元,短短20多分钟里她共取款17笔,非法所得850元。
卡里钱很快取光了
到其他银行存款后再来取
由于李玉的银行卡是借记卡,眼看卡里的1000多元钱取光了,卡里必须有存款才能继续提取,她又骑自行车赶到河西来到该银行另一家储蓄所,往自己的银行卡里存入1700元,随后返回那家出了问题的储蓄所,继续进行提取50元实得100元的操作,1700元操作了34次提完,实际得款3400元。钱款翻倍后,她又赶到河西的储蓄所存了3200元,再次返回“问题储蓄所”提取64笔取出了6400元。眼见本钱越来越厚实,她再次往返跑了一趟,最后连续操作ATM机提取了126笔。
一夜未睡狂取241笔窃12050元
半年后超市行窃被抓牵出银行盗窃案
看看到了凌晨4点半就要天亮,李玉加快了取款的节奏,她怕银行上班后发现差错查到她的卡,如果卡里有余额会被冻结,于是决定把卡里的钱取光。从19日凌晨零时37分到4时31分,李玉在这台“问题ATM”机上提款241笔,共盗窃储蓄所ATM取款机里的现金12050元。
据李玉落网后交代,第二天她接到一男子打来的电话,对方声称是银行工作人员,请她去银行把取款的情况说清楚。她知道可能败露了推说自己没时间,对方警告说如果不去说清楚就要报警,李玉心想烦不了那么多了,就回答对方“那你就去报警吧”。李玉躲藏了起来,接下来的一个月里潇洒地吃吃喝喝、购买衣服,很快将1万多元挥霍一空。
2009年6月中旬,一直在逃的李玉囊中羞涩,悄悄来到龙江一家超市转悠,她趁人不注意将商品上的防盗磁条撕掉,将1瓶沐浴乳、2支电动牙刷、16袋面膜、3块婴儿润肤皂、1瓶口香糖、2卷垃圾袋等小件商品装进自己的拎包,正当她大摇大摆地准备走出超市时,被早已瞄上她的保安当场抓获,李玉被送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牵出了半年前在银行“额外发财”的盗窃案。经银行方面和当天其他取款人证实,那台ATM机当天出了问题,每次取款都要多吐出50元现金来。不过其他取款的顾客发现ATM机有问题后并没有反复取款,而是把多出的50元退给了银行。(文中嫌疑人系化名)孟军进奋晓昕
南京“女许霆”一点都不冤
采访此案中,记者的脑海里联想到轰动全国的“许霆案”——同样是银行ATM机出了问题,同样是面对诱惑连续取款,同样是“不当得利”后接到银行的电话,同样是接到电话后逃跑躲藏,一连串的“同样”中,南京“女许霆”的主观故意更加明显,她回到家回想起“问题ATM机”后,深更半夜到现场探个究竟,得出“每次能多吐50元”的公式后,用每次取50元的最低“成本”取完卡中的钱,又冒着严寒骑着单车往返于两个储蓄所之间,寒夜里忙着存入,再取出,以获得翻倍的利益。
许霆案是因为全国首例引起人们的关注,其“憨厚”的身份更是博得人们的同情,而南京“女许霆”却显然是不看报不读书的主,不知道“前人许霆”经不住诱惑险些终身被监禁,她此番“露脸犯事”还被抖出过往诸多案底。许霆案重审的结果是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本案中的李玉情节与许霆如出一辙,只不过这次ATM机犯的“错误”小些,许霆先后取款171笔,涉案金额17.5万元,而李玉连续取款241笔,涉案金额仅有1.2万余元。有关律师分析,李玉的罪名也是涉嫌盗窃,法官在定罪量刑时应该会比照许霆案加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