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在刚发布的《2008年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透露,到今年6月末,我国金融机构超额准备金率为1.95%,较4月末和5月末都有所回升。其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1.59%,低于金融机构平均水平,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1.83%,农村信用社则为5.67%,高于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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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存款准备金率也称超储率,是金融机构在法定存款准备金之外,存放在中央银行备用资金占其存款的比例。
央行指出,受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合理调节、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及支付清算体系逐步健全完善等多种因素综合影响,金融机构超额准备金率整体有所下降。
央行表示,一般地,融资能力相对较弱、系统内部资金调剂效率相对较低的中小商业银行倾向于持有较高的超额存款准备金率;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超额存款准备金率则处于相对较低水平。
自1998年央行取消对于超储率的硬性规定以来,我国金融机构超储率处于不断下降的趋势中,从1998年9%左右的水平下降到目前只有2%的水平。央行指出,这是金融机构自愿选择的结果。一方面,商业银行更加注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另一方面,金融市场深度和宽度的拓展也促进了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水平的提高。
自2006年以来,资本市场的发展变化使得超额存款准备金率大幅波动,资本市场的波动、资金流动和政策预期等多种因素均对金融机构超额存款准备金率带来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