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7日,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1期)。
据通告,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糕点,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乳制品,食糖,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罐头,酒类,水果制品,餐饮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等27类食品138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367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情况如下:
一、江苏谊品弘苏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雅居乐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诞源禽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农家谷粮蛋(鲜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二、江苏谊品弘苏科技有限公司六合区文春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善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赤小豆芡实红薏米茶,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三、南京市建邺区福轩社初级农产品销售中心销售的甜椒(黄彩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四、高淳区新国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黑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五、南京玉禧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六、南京百年同庆餐饮有限公司珠江路店销售的标称许昌市建安区及时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豆腐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七、南京市鼓楼区保立诚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八、雨花台区一嘉品果园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九、江北新区家合悦水果店销售的小台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南京市闽和南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正兴副食品厂生产的蔡氏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一、南京市溧水区常伟百货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二、南京苏源连锁超市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三、南京市浦口区东门烧饼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四、浦口区徐姑娘水果店销售的橘子,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五、南京百沃优鲜超市有限公司华侨城店销售的鲫鱼(淡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六、南京信赖果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杨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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